... (三分) 樟脑 (一钱) 轻粉 (三分) 白芷 (一钱) 薄荷叶 (三分) 各研绝细末,以不见 水银 星为度。水调少许,点虫头或身上,少刻即尽化为水。但 点药 之时,必虔拜上天,然后点之则验。否则,或验或不验也。不须内服煎药,至奇之方也。 余恐负异人之传,故罄书之辨证论后。异人者,余游南岳所逢道士,自号雷公,状貌殊异。传铎《活人录》,奇方最多,此方其一也。
...,昏瞀不瞑,亟迎孟英视之。曰∶蕴湿固然,惟温风外袭,已从热化,何必夏秋始有热疟耶?清解之法,十剂可安。服之果效,旬日径瘥。 □ 酷热之际, 疟疾 甚行,有储丽波患此,陆某泥今岁寒水司天,湿土在泉,中运又从湿化,是以多疟。率投平胃、理中之法,渐至危殆,伊芳表兄徐和圃荐孟英视之,热炽神昏,胸高气逆,苔若 姜黄 ,溺如赭赤,脉伏,口渴,不食不便。曰∶舍现病之暑热,...
疟疾 :百会经渠前谷。 温疟:中脘大椎。痎疟:腰俞。 疟疾发寒热:合谷液门商阳。 痰疟寒热:后溪合谷。 疟疾振寒:上星丘墟陷谷。 头痛 :腕骨。 寒疟:三间。心烦:神门。 久疟 不食:公孙内庭厉兑。 久疟:中渚商阳丘墟。 热多寒少:间使三里。 脾寒发疟:大椎间使乳根。
小儿生半岁或一、二岁,忽身上、手足上、肚腹上、两臂上或头面上长成大疮,久变为毒,百药治之而罔效者,此非小儿之毒,乃父母之毒也。当时结胎或感 杨梅 之恶气,及其坐胎之后或感淫气之火邪,遂至贻害于小儿。治之不得其法,半多死亡,实可悯也。吾遇异人之传,治胎毒小儿已数十人矣,皆服之得生。我不传方,不特失异人传铎之善心,而且使小儿可救之病,以不得吾方而失援,则小儿之死
人有跌伤 骨折 ,必须 杉木 或杉板将已折之骨凑合端正,用绳缚住,不可偏邪歪曲,紧紧又用布扎,无使动摇,万不可因呼号疼痛,心软而少致变动轻松,反为害事。收拾停当,然后用内服之药。苟或皮破血出,尤须用外治之药也。但骨内折,而外边之皮不伤,正不必用外治之药,然内外夹攻,未尝不更佳耳。内治之法,必须以活血去瘀为先,血不活则瘀不能去,瘀不去则骨不能接也。方用续骨 神
人有腰眼之间,忽长疽毒,疼痛呼号,似乎阳症,然腰肾乃至阴之地,未可作阳疽治之,若竟作阳症治,大不宜也。此症虽本于过忍其精,欲泄不泄以成斯毒,似乎纯是阴分之过,但腰间虽不远于内肾,火发而毒成,则阴中有阳,未可纯以阴症治之,必须合阴阳并治之,化其毒则毒去如扫。倘不补阴而竟治其毒,则肾气愈伤而毒难速化。即补阴而不补阳,则阴无阳不生,毒且深藏于肾宫而不得外泄矣。 方
人之脚指头忽先发痒,已而作痛, 指甲 现黑色,第二日脚指俱黑,三日连足面俱黑,黑至脚上胫骨即死,此乃无名肿毒。得之多服春药,是火热之毒,非脚疽可比。若脚疽,止黑在脚指而不黑至脚面也。然脚疽最凶,虽不如无名肿毒之横,而速杀人则一也。盖脚为四余之末,宜毒之所不到,何以及凶恶至此?正以毒所不到之处,而毒聚不散,反出于指甲之间,则毒盛非常,而治之转不可轻视。然则用泄
人有闻声而动惊,心中怦怦,半日而后止者,人以为心中有痰也。乃用消痰之药治之不效,久则不必闻声而亦惊,且添悸病,心中常若有来捕者,是惊悸相连而至也。虽俱是心虚之症,而惊与悸实有不同。盖惊之病轻于悸,悸之病重于惊,惊从外来而动心,悸从内生而动心也。若怔忡正悸之渐也,故惊悸宜知轻重,一遇怔忡即宜防惊,一惊即宜防悸。然而惊悸虽分轻重,而虚则一也。方用 安定汤 ∶ 黄
人有少逢拂意之事,便觉怒气填胸,不能自遣,嗔恼不已,人以为肝气之逆也,谁知肝血之少乎。夫肝性急,宜顺不宜逆,恼怒之事,正拂抑之事也。拂抑必致动怒,怒极必致伤肝,轻则飧泄,重则 呕血 者甚多。然此乃猝然而至,肝经因怒而成病者也。若肝血少者,不必有可怒之事而遇之大怒,不必有可恼之人而见之甚恼。 盖血少则肝燥,肝燥则气逆也。故同一气恼之症,须分虚实以治之。前症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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