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门之义,《内经》本无,惟越人云∶肾有两者,非皆肾也。左者为肾,右者为命门。 命门者,诸神精之所舍,原气之所系,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也。余以其义有未尽,且有可疑,故着有《三焦包络命门辩》,附梓《 类经 》之末,似已尽其概矣。然而犹有未尽者,恐不足以醒悟后人。兹因再悉其蕴,条列于下。 命门为精血之海,脾胃为水谷之海,均为五脏六腑之本。然命门为元气之根,为水火
太阳病 头痛 .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太阳病头痛.所谓病发于阳也.法当七日愈.云以上者.该常与变而言之也.行其经尽者.邪行诸经.尽而当解也.设不解.则将从太阳而复入阳明.所谓作再经也.故针足阳明.以引邪外出.邪出则经不传而愈矣.盖 伤寒 之邪.有在经在腑在脏之异.行其经尽者.邪行诸经而未入脏腑之谓.而经脉阴阳
仲景问曰.病有 霍乱 者何.答曰. 呕吐 而利.此名霍乱. 问曰.病 发热 头痛 .身疼 恶寒 .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吐利而复发热也.(一作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雍曰.此论霍乱似 伤寒 之症也. 又曰.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一作吐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此属阳明
雍曰.先兄子若明医道.常疑医经中 痉二字.当只是一字传写之误.盖汉晋之书皆作 .如仲景言. 结胸 病.项亦强.如柔 状.千金载之曰.项亦强.如柔痉状.其二字传写之误明矣.然素问灵枢二经.亦有 痉一病.不同.则自仲景以来.诸书皆有当为 当为痉者.后世传录者.俱不复辨别也.政和间.先人客京师.有家人病.招东平刘寅诊视.刘曰.此 病也.治之愈.因问 痉之别.刘曰.
雍曰.先兄子若明医道.常疑医经中 痉二字.当只是一字传写之误.盖汉晋之书皆作 .如仲景言. 结胸 病.项亦强.如柔 状.千金载之曰.项亦强.如柔痉状.其二字传写之误明矣.然素问灵枢二经.亦有 痉一病.不同.则自仲景以来.诸书皆有当为 当为痉者.后世传录者.俱不复辨别也.政和间.先人客京师.有家人病.招东平刘寅诊视.刘曰.此 病也.治之愈.因问 痉之别.刘曰.
仲景问曰.病有 霍乱 者何.答曰. 呕吐 而利.此名霍乱. 问曰.病 发热 头痛 .身疼 恶寒 .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吐利而复发热也.(一作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雍曰.此论霍乱似 伤寒 之症也. 又曰.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一作吐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此属阳明
伤暑条辨第一 伤暑初起,无汗 恶寒 , 头痛 身热,渴不引饮,舌白呕恶,此邪初袭卫。宜用香蕾饮 (1) 加 杏仁 、 薄荷 、 通草 、 豆卷 , 连翘 、大力、 丝瓜 叶等味,汗解可也。 暑必挟湿,先伤气分。凡人静坐纳凉,暑风乘袭,肌表因之,阳被阴遏,腠理闭郁,发为头痛身热,恶寒无汗等症。?i湿蕴化热,势渐燎原,胃液不升则口渴,湿邪内蕴则不引饮,肺气失宣则
伤暑条辨第一 伤暑初起,无汗 恶寒 , 头痛 身热,渴不引饮,舌白呕恶,此邪初袭卫。宜用香蕾饮 (1) 加 杏仁 、 薄荷 、 通草 、 豆卷 , 连翘 、大力、 丝瓜 叶等味,汗解可也。 暑必挟湿,先伤气分。凡人静坐纳凉,暑风乘袭,肌表因之,阳被阴遏,腠理闭郁,发为头痛身热,恶寒无汗等症。鈏湿蕴化热,势渐燎原,胃液不升则口渴,湿邪内蕴则不引饮,肺气失宣则烦
太阳病 头痛 .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太阳病头痛.所谓病发于阳也.法当七日愈.云以上者.该常与变而言之也.行其经尽者.邪行诸经.尽而当解也.设不解.则将从太阳而复入阳明.所谓作再经也.故针足阳明.以引邪外出.邪出则经不传而愈矣.盖 伤寒 之邪.有在经在腑在脏之异.行其经尽者.邪行诸经而未入脏腑之谓.而经脉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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