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问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为何也?岐伯对曰:胞之络绝也。帝曰:何以言之?歧伯曰:胞络者系于肾,少阴之脉贯肾系舌本,故不能言。 重身,怀子也。胞之络脉系于肾,足少阴之脉贯肾而系舌本,胎在胞中,压其络脉,络脉不通,连及少阴之脉,牵引舌本,舌本强直,故不能言。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无治也,当十月复。《刺法》曰:无损不足,益有余,以成其疹,然后调之。所谓无
黄帝问曰:呜呼远哉!天之道也,如迎浮云,若视深渊,视深渊尚可测,迎浮云莫知其极。夫子数言谨奉天道,余闻而藏之,心私异之,不知其所谓也,愿夫子溢志尽言其事。令终不灭,久而不绝,天之道可得闻乎? 帝欲尽闻运气之理,以垂久远。 岐伯稽首再拜对曰:明乎哉问!天之道也,此因天之序,盛衰之时也。 因天运自然之序,而推其盛衰之时,以测常变也。 帝曰:愿闻天道六六之节盛衰何
太过则令人善怒。 怒,旧本皆作忘。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木太过,甚则忽忽善怒,眩冒巅疾,则忘当作怒。 如乌之喙者。 新校正云:平 人气 象论云,如乌之喙。又,别本喙作啄。 十日之内死。 日,旧本皆作月。王冰注云:期三百日内死,按日当作月。 真脏来见。 旧本皆作来见。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真脏未见,来字当作未字之误也。 若人一呼五六至。 呼,旧本
黄帝问曰:余闻上古圣人,论理人形,列别脏腑,端络经脉,会通六合,各从其经。气穴所发,各有处名,溪谷属骨,皆有所起,分部逆从,各有条理,四时阴阳,尽有经纪,内外之应,皆有表里,其信然乎?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未知其所,愿卒闻之。 其信然乎以上,旧误在阴阳应象论。 六合,十二经脉之合,太阴阳明为一合,少阴太阳为一合,厥阴少阳为一合,手足十二经表里相合,是谓六
刺家不诊,听病者言,在头头疾痛,为针之,刺至骨,病已止,无伤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刺家不诊,听病者言而用针。在头头疾痛,为针之,刺至骨,病己止,无伤骨肉及于 皮毛 。皮毛者,营卫输泄之道也。 阳刺入一,傍四处,治寒热。深专者,刺大脏,迫脏刺背,背俞也,迫脏刺之脏会。与刺之要,发针而浅出血,腹中寒热去而止。 《灵枢·官针》:五曰阳刺,阳刺者,正内一,傍内四,
足太阳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两眉头各一,入发至项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其浮气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项中大筋两傍各一,风府两旁各一,挟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节十五间各一,五脏之俞各五,六腑之俞各六,委中以下至足小指傍各六俞。 足太阳自头走足,行身之后,其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两眉头——攒竹,左右各一,入发 曲差穴。 至项三寸半, 三乃五之讹,此其长不止三
下焦溢为水。 黄氏作下焦为嗌为水。宋本作下焦溢为水。王冰注云:下焦为分注之所,气窒不泻,则溢而为水。按《说文》:溢,器满也,嗌,咽也,为嗌与下焦不合。溢为水,犹言满而为水也,与下文膀胱不利为癃,不约为遗溺,文义亦正相属。此必传写时因上文为哕为泄,皆连叠成文,遂误多为字,而又讹溢为嗌也。今依宋本改之。
出入废则神机化灭,升降息则气立孤危。 王冰注云:出入谓 喘息 ,升降谓化气。夫毛羽倮鳞介,及飞走蚑行,皆生气根于身中,以神为动静之主,故曰神机也。然金玉土石,熔埏草木,皆生气根于外,假气以成立主持,故曰气立也。五常政大论曰:根于中者,命曰神机,神去则机息,根于外者,命曰气立,气止则化绝,此之谓也。故无是四者,则神机气立者,生死皆绝。新校正云:按《易》云:本乎
皮肤不收。 按全元起云:不收,不仁也。《甲乙经》及《太素》云:皮肤收,无不字。 腠理闭塞,玄府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无玄府二字。 凝则脉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腠理不通。
无治也,当十月复。《刺法》曰,无损不足,益有余,以成其疹,然后调之。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无然后调之四字,按全元起注云:所谓不治者,其身九月而喑,身重,不得为治,须十月满,生后复如常也,然后调之。则此四字本全元起注文误书于此,当删去之。 脏有所伤及精有所寄,则卧不安。 旧本作精有所之寄则安。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情有所倚则卧不安。《太素》作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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