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病虚极之人,忽见面如枯骨。此真元已绝,精气全无,旦夕死亡之征,可预为办理后事,急服回阳,十中或可救得一二。
...肿之疾,甚则糜烂而痛,决非实证,钦安示人审兼证通其变也。知非从而切其源,谓其独也。通其变,识其独,知其生,决其死(死原作“免”,据文义改。),医之法亦基之矣。 近来 (来原本作“不”,据文义改。) 粗工,一见唇口红肿,不辨虚实,即以 大黄 、 石膏 等治之,实症立生,虚症立毙,不可不知也。其中尚有兼见流口水不止者,即在口气冷热处与病形求之,便得阴阳之实据也。
久病与素秉不足之人,与过服克伐清凉之人,忽然大汗 呃逆 ,此阳亡于外,脾肾之气绝于内,旦夕死亡之征也。急宜回阳降逆。服药后,如汗止呃逆不作,即有生机。若仍用时派止汗之 麻黄根 、 浮小麦 ,止呃之 丁香 、杮蒂,未有不立见其死者也。
...即有力、 无力 也。 有神无神者,即盈缩机关,内外秘决。他如浮、洪、长、大、数、实,皆为盈,为有余之候。果病情相符,则为脉与病合,当从有余立法施治。如脉虽具以上等象,而病现不足已极,则为脉不合病,当舍脉从病,急宜扶其不足,培其本源。切勿惑于浮风、洪火之说。若按浮风、洪火治去,则为害非浅。沉迟、细、微虚、弱皆为缩,为不足。果病情相符,则为脉与病合,当照不足立法...
病人或七八日, 发热 恶热,烦躁不宁,口渴饮冷,脉健身轻,二便不利。此邪热伤阴,血液不能滋润沟渠,通体皆是一团邪火,急宜攻下,不可迟延。
察非外感,非邪火上攻,或脉象与上条同,病情有一二同者,急宜回阳。若滋阴 解散 则死。
《经》云:吐则亡阳。吐属太阴,大吐之人,多缘中宫或寒或热,或食阻滞。若既吐已,而见周身大热,并无三阳表证足征。此属脾胃之元气发外,急宜收纳中宫元气为主。切不可仍照 藿香正气散 之法治之。予于此证,每以 甘草干姜汤 加 砂仁 ,十治十效。
病人或七八日,或十余日, 发热 不退,或不身热,烦渴咽干, 小便 短赤,恶热喜冷,忽然四肢拘急不仁。此由邪火伤阴,血液不荣于筋,故见拘急。法宜滋阴 泻火 为主。
病人或十余日,身热未退,或不身热,脉健身轻,心烦口渴,声音洪亮,忽见阴囊红肿,其大如斗,疼痛异常。此热邪下攻宗筋,宗筋之脉,贯于阴囊,急宜 泻火 养阴滋肝为主。
太阳病, 发热 身疼,自汗,恶风者,当发汗。太阳病外症未解,脉浮弱者,当微发汗。太阳病表症未罢,发汗未过,脉浮数者,仍可发汗。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 恶寒 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太阴病汗后不解,仍发热,脉浮者,当复汗之。 伤寒 发汗本无体,随邪之浅深,本气之盛衰,有 大发汗 ,复发汗,微发汗,更有和解,亦得汗而解,温经亦得汗而解,回阳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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