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阳客 开元中,有士人家贫,投丐河朔。所抵无应者,转至黎阳。日已暮,而前程尚遥,忽见路傍一门,宅宇甚壮。夜将投宿,乃前扣门。良久,奴方出,客曰:“日暮,前路不可及,辄寄外舍。可乎?”奴曰:“请白郎君。”乃入。须臾,闻曳履声,及出,乃衣冠美丈夫,姿度闲远,昂然秀异。命延客,与相拜谒,曰:“行李得无苦辛有弊庐,不足辱长者。”客窃怪其异,且欲审察之,乃俱就馆。颇
风寒主收敛,敛则急,面色多绷急而光洁;瘟疫主蒸散,散则缓,面色多松缓而垢晦。人受蒸气则津液上溢于面,头目之间多垢滞,或如油腻,或如烟熏,望之可憎者,皆瘟疫之色也。一见此色,虽 头痛 、 发热 ,不宜轻用辛热发散;一见舌黄、烦、渴诸里证,即宜攻下,不可拘于下不厌迟之说。
大劳、大欲、大病、久病后为四损。气血两虚,阴阳并竭,复受疫邪,正虚则邪入愈深,邪深则传化难出,汗、下伤正而正脱,补助郁邪而邪锢,多不可治。然补泻兼施,间有愈者。有补泻合用之法,有先补后泻之法,有先泻后补之法。凡 人参败毒散 、 人参白虎汤 、 黄龙汤 、 竹叶石膏汤 ,皆补泻合用之法也。先用补剂,后施汗、下,先补后泻之法也。先用汗、下,后施补剂,先泻后补之法
风寒气从外收敛入内,病无臭气触人,间有作臭气者,必待数日转阳明腑证之时,亦只作腐气,不作尸气。瘟疫气从中蒸达于外,病即有臭气触人,轻则盈于床帐;重则蒸然一室,且专作尸气,不作腐气。以人身脏腑、气血、津液得生气则香,得败气则臭。瘟疫,败气也,人受之,自脏腑蒸出于肌表,气血、津液逢蒸而败,因败而溢,溢出有盛衰,充塞有远近也。五行原各有臭气∶木臊、金腥、心焦、脾香
时疫为热证,未有不当清者也。其在表宜汗,使热从汗泄,汗法亦清法也;在里宜下,使热从下泄,下法亦清法也。若在表已得汗而热不退,在里已下而热不解,或本来有热无结,则惟以寒凉直折以清其热而已,故清法可济汗、下之不逮,三者之用,可合而亦可分。时疫当清者十之六、七,则清法不可不细讲也。 凡清热之要,在视热邪之浅、深。热之浅者在营卫,以 石膏 、 黄芩 为主, 柴胡 、
时疫贵解其邪热,而邪热必有着落。方着落在肌表时,非汗则邪无出路,故汗法为治时疫之一大法也。但风寒汗不厌早,时疫汗不厌迟。风寒发汗,必兼辛温、辛热以宣阳;时疫发汗,必兼辛凉、辛寒以救阴。风寒发汗,治表不犯里;时疫发汗,治表必通里。其不同有如此,故方疫邪传变出表时,轻者亦可得表药而汗散,若重者,虽大剂 麻黄 、羌、葛,亦无汗也,以伏邪发而未尽之故。亦有不用表药而
妊娠感时疫,须治之于早,则热不深入而伤胎。当汗、当清之证,当速治不待言,当下之证尤不可迟。若因妊娠忌下伤胎之说,因循略迟,则胎受热蒸而反易坠。一见里证,速下其热,其胎反安然无事。盖有病则病受之,内经所谓∶有故无殒者,于此见之,此历验不诬者。妊娠受疫,当下失下,至于舌黑腰痛,少腹下坠至急,则其胎多死腹中,自欲坠矣。此时下亦坠,不下亦坠,然下之胎坠,母犹可救十中
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剂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所谓寒热并用者,因时疫之热夹有他邪之寒,故用此法以和之也。凡方中有 黄连 与 生姜 同用, 黄芩 与 半夏 同用, 石膏 与 苍术 同用, 知母 与 草果 同用者皆是。所谓补泻合用者,因时疫之邪气实,人之正气虚,故用此法以和之。凡方中有参、 、归、芍与硝、黄、枳、朴同用者是。所谓表里双解者,因疫
妇人时疫悉与男子同,惟当经期则治法略异,以其关乎血室也。凡遇感疫值经期者,治法必兼少阳,以少阳与厥阴为表里,厥阴为血室,血室一动,邪必乘虚而犯之,须分适来因受病而止、适来受病而自行、适断而受病三种,则虚实自见。 凡 经水 适来而受疫气遽止者,必有 瘀血 ,要再察其胁、腰、少腹,有牵引作痛拒按者,必以清热、消瘀为主,小 柴胡 加 赤芍 、延胡、 桃仁 、归尾、
发热 时疫发热与风寒杂证同,其发热时,气、色、神、脉、舌苔则不同。辨得为时疫发热,又当知有浅、深、表、里之异,不辨无以施治。发热表证居多,亦有里证发热,半表半里发热,余邪不尽复出于表发热,邪退正虚发热。 而表证发热,脉不浮、不沉而数,寸大于关尺,热在皮肤,扪之烙手,久按反轻,必兼 头痛 、项强、腰痛、胫酸,或头面、身体、皮肤有红肿疼痛。诸证不必全现,有一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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