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有证据,方可以言火也。然君火衰则相火亦败,此以无形者亏及有形者也;相火炽则君火亦炎,此亦有形者病及无形者也。 故火得其正,即为阳气,此火不可无,亦不可衰,衰则阳气之虚也;火失其正,是为邪热,此火不可有,尤不可甚,甚则真阴之败也。然阳以元气言,火以病气言,病在元气者不得以火论。盖人之元气止于充足,焉得有余?既非有余,何以言火?所谓无形者其化虚也。惟病在形体...
产后有火证 发热 者,但外感之热多在表,而火证之热多在里,此由调摄太过。或时令热甚,或强饮酒,或误服参术姜桂,或过用 炭火 ,或窗牖太密, 人气 太盛,或气体本实而过于动作。凡属太过皆能生火,火盛于内多见 潮热 、 内热 、烦渴、喜冷,或 头痛 、多汗、便实、 尿赤 及血热妄行,但无表证。脉见缓滑不紧而发热者,便是火证。宜 清化饮 、 保阴煎 。若元气不虚,...
四逆汤 治病 发热 头痛 ,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者;脉浮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汗出热不去,内拘急,支节疼,四逆者;下利厥逆, 恶寒 者;下利 腹胀 满,身疼脉浮者。 先用四逆温里,得利止,乃可随证用药攻表也。 甘草 (一两) 附子 (半个) 干姜 (三分) 咀,以水一升半,煮取六合,去滓,温分作二服。 手足厥,脉微欲绝者, 当归四逆汤 主之。 当归
庞曰∶《素问》载两感于寒,其脉应与其病形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 头痛 , 口干 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 腹满 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 耳聋 囊缩而厥,水浆不入口,不知人,六日死。言其六日死者,是脏腑荣卫或有所通行,故四日少阴与太阳俱病,五日太阴与阳明俱病,六日厥阴与少阳俱病,是重传得六日死矣。其有三日死者,《素问》谓阳明为五
...药固不当行,温药反增热毒,若热势大盛,脉候洪数,凉性之药,不阻表里气,亦可通用;若寒气阻碍,脉候浮迟,则温性之药,不阻表里气者,可冀冰释。云不可汗下寒热之药,只可 紫草 一味者,乃滞隅之流,只是遭逢轻疾,以自瘥为功,若值重病,则拱手待毙矣。世有权贵,自信不任人拘忌,冷 热汗 下,病或不救,则责医谬误,斯又可为伤叹。夫调瑟者必当移柱,故用古方,附以愚见,为斑豆...
近世常行 煮散 ,古方汤液存而不用。盖古方升两大多,或水少汤浊,药味至浓。殊不知圣人专攻一病,决一两剂以取验,其水少者,自是传写有舛,非古人本意也。唐自安史之乱,藩镇跋扈,至于五代,天下兵戈,道路艰难, 四方草 石,鲜有交通,故医家省约,以汤为煮散。至有未能中病,疑混而数更方法者多矣。沿习至今,未曾革弊,古方汤液,实于今世为无用之书。唐徐氏《大和济要方》减其
二行∶自少时(顾本无“时”字。)八行∶皇甫谥(“谥”当作“谧”。)十行∶悉能辩论发挥,每用以治病(薛本作“悉能辩明考正,用以治病。”)后一行∶不问贫富,为便房曲斋,调护寒暑(薛本作“不问贫贱富贵,均为调护寒暑。”)后二行∶时节其饥饱之度(薛本无“之度”二字。)后三行∶耐事(薛本作“耐子”。)后四行∶他日过之(薛本“过”作“见”。)后九行∶故不着着其行事(顾本
有病温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曰阴阳交,见三死而未见一生。(寅申巳亥辰戌丑未年有此证。)温病得病,便短息微闷,神识惺惺,脉尺寸反者死。(子午卯酉年有此证。) 凡温病患三二日,身热脉疾, 头痛 ,食饮如故,脉直疾,八日死;四五日头痛脉疾,喜吐,脉来细,十二日死,此病不疗;八九日脉不疾,身不痛,目不赤,色不变,而反利,脉来牒牒,按不弹手指
热病阴阳交者,热烦身燥,太阴寸口脉两冲尚躁盛,是阴阳交,死;得脉静者生。 热病得汗,身冷脉欲绝,其人已安静,但昏沉喜睡,急与四逆辈,令手足温,不尔,熟寐而卒。 热病阳进阴退,头独汗出,死;阴进阳退,腰以下至足有汗出,亦死;阴阳俱进,汗出已,热如故,亦死;阴阳俱退,汗出已,寒栗不止,口鼻气冷,亦死。 热病所谓并阴者,热病已得汗,因得泄,是谓并阴,故治;热病所谓
十七叶,后三行∶苦侯切(原本作“若使切”,误,各本亦误,今根据原本校字作“苦侯切”改。按查《玉篇》“芤”字本音“苦侯切”,知前人所改非妄,故从之。) 十八叶,二行∶牡豕、 牡鼠 (原本“牡”皆误作“壮”,今改正。)十行∶金 □捕物(按原本□系破损,下半字略有痕迹,似“善”字。薛本、张本俱作“之”,疑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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