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之效不效,全在乎此。夫烹饪禽鱼羊豕,失其调度,尚能损人,况药专以之治病,而可不讲乎?其法载于古方之末者,种种各殊。如 麻黄汤 ,先煎 麻黄 去沫,然后加余药同煎,此主药当先煎之法也。而 桂枝汤 ,又不必先煎 桂枝 ,服药后,须啜热粥以助药力,又一法也。如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则以 甘澜水 先煎 茯苓 。如 五苓散 ,则以 白饮 和服,
邪说之外,有欺人之学,有耳食之学。何谓欺空之学?好为高谈奇论,以骇人听闻;或剿袭前人之语,以示渊博,彼亦自知其为全然不解,但量他人亦莫这能深考也。此为欺人之学。 何谓耳食之学?或窃听他人之说,或偶阅先古之书,略记数语,自信为已得其秘,大言不惭,以此动众,所谓道听途说是也。如近人所谈司天运气之类是也。彼所谓司天运气者,以为何气司天,则是年民当何病。假如厥阴司天
方之与药,似合而实离也。得天地之气,成一物之性,各有功能,可以变易血气,以除疾病,此药之力也。然草木之性,与人殊体,入人肠胃,何以能如人之所欲,以致其效?圣人为之制方以调剂之,或用以专攻,或用以兼治,或相辅者,或相反者,或相用者,或相制者,故方之既成,能使药各全其性,亦能使药各失其性。操纵之法,有大权焉。此方之妙也。若夫按病用药,药虽切中,而立方无法,谓之有
本草之始,于神农,药止三百六十品。此乃开天之圣人,与天地为一体,实能探造化之精,穷万物之理,字字精确,非若后人推测而知之者。故对症施治,其应若响。仲景诸方之药,悉本此书。药品不多,而神明变化,已无病不治矣。迨其后,药味日多,至隐弘景倍之,而为七百二十品。后世日增一日。凡华夷之奇草逸品,试而有效,医家皆取而用之,肛有成书。至明·李时珍,增皆取而用之,代有成书。
凡病之总者,谓之病。而一病必有数症。如太阳伤风是病也,其恶风、身热、自汗、 头痛 是症也,合之而成其为太阳病,此乃太阳病之本症也。若太阳病而又兼泄泻,不寐、心烦、痞闷,则又为太阳病之兼症矣。如疟病也,往来寒热、 呕吐 、畏风、 口苦 是症也,合之而成为疟,此乃疟之本症也。若疟而兼头痛、胀满、嗽逆、便闭,则又为 疟疾 之兼症矣。若疟而又下痢数十行,则又不得谓之
养生者之言曰∶天下之人,皆可以无死。斯言妄也,何则?人生自免乳哺以后,始而孩,既也。则绝嗜欲,可以无死乎?或者曰∶劳动贼之也。则戒劳动,可以无死乎?或者曰∶思虑扰之也。则屏思虑,可以无死乎?果能绝嗜欲,戒劳动,减思虑,免于疾病夭札则有之。其老而,而死犹然也。况乎四十以前,未尝无嗜欲、劳苦、思虑,然而日生日长。四十以后,虽无嗜欲劳苦、思虑,然而日减日消。此其故
凡药之误人,虽不中病,非与病相反者,不能杀人。即与病相反,药性平和者,不能杀人。 与病相反,性又不平和,而用药甚轻,不能杀人。性既相反,药剂又重,其方中有几味中病者,或有几味能解此药性者,亦不能杀人。兼此数害,或其人病甚轻,或其 人精 力壮盛,亦不能杀人。盖误药杀人,如此之难也,所以世之医者,大半皆误,亦不见其日杀数人也。即使杀之,乃辗转因循,以至于死,死者
天下有治法不误,而始终无效者。此乃病气深痼,非泛然之方药所能愈也。凡病在 皮毛 荣卫之间,即使病势极重,而所感之位甚浅,邪气易出。至于脏腑筋骨之痼疾,如劳怯、痞隔,风痹痿厥之类,其感非一日,其邪在脏腑筋骨,如油之八面,与正气相并。病家不知,屡易医家,医者见其不效,杂药乱投,病日深而元气日败,遂至不救。不知此病,非一二寻常之方所能愈也。今之集方书者,如风痹大症
古人用药立方,先陈列病症,然后云某方主之。若其症少用出入,则有加减之法,附于后方。可知方中之药,必与所现之症纤悉皆合,无一味虚设,乃用此方毫无通融也。又有一病而云某方亦主之者,其方或稍有异同,或竟不同,可知一病并不止一方所能治。今乃病名稍似,而其中之现症全然不同,乃立以此方施治,则其药皆不对症矣。并有病名虽一,病形相反,亦用此方,则其中尽属相反之药矣。总之,
七情所病,谓之内伤;六淫所侵,谓之外感。自《内经》、《难经》以及唐宋诸书,无不言之深切着明矣。二者之病,有病形同而病因异者;亦有病因同而病形异者;又有全乎外感。 全乎内伤者;理会有内伤兼外感,外感兼内伤者。则因与病,又互相出入,参错杂乱,治法迥殊。盖内伤由于神志,外感起于经络。轻重浅深,先后缓急,或分或合,一或有误,为害非轻。能熟于《内经》及仲景诸书,细心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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