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嘉言《 医门法律 》) 治中寒服前三方后,阳已回,身温色活,手足不除,第四方即用此平调脏腑营卫。 附子 (炮) 干姜 (炮) 肉桂 (各五分) 当归 人参 甘草 (炙) 黄 (蜜炙) 白术 (土炒) 至一盏,入蜜五蛤
(喻嘉言《 医门法律 》) 治猝暴中寒,其人腠理素疏,自汗淋漓,身冷,手足或外显假热躁烦,乃阴盛于内,逼其阳亡于外,即前方不用 葱白 也。 附子 (炮) 干姜 (炮各五钱) 水二大盏,煎至一盏,加 猪胆汁 一 蛤壳 ,和温冷服。 不用葱熨
叩鸣如咳肺如钟,俞氏合邪得正宗,表里热寒皆?附,盛衰久暂隐相从。六经生克崇中土(虚劳诸 咳嗽 ,必以脾胃药收功,)五法神明主小(青)龙(汤,《金匮》变为五方。)更有不传言外旨,胸中支饮勿姑容(此句从《 医门法律 》得其秘。
风、寒、暑、湿,皆能中人,惟湿气积久,留滞关节,非如风、寒、暑之暴也。其证关节重痛,浮肿喘满, 腹胀 烦闷,昏不知人,其脉沉缓,或沉微细。治宜除湿。(《证治准绳》) 凡治中湿之候,即当固护其阳。若以风药胜湿,是为操刃;即以温药理脾,亦为待毙。医之罪也。(《 医门法律 》)
病证名。因感受湿邪所致的 咳嗽 。见《 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卷十二。即伤 湿咳 嗽。《 古今医鉴 》卷四:“伤湿咳者,脉细,骨节烦疼,四肢重着,或自汗, 小便 涩。”《 医门法律 ·咳嗽门》:“伤湿之咳,身重,脉细,痰多, 五苓散 、 白术汤 。如喘满浮肿, 款气丸 。”详见伤湿咳嗽、感湿嗽、咳嗽条。
...三:“肝肾虚肿之症,腹冷足冷,小水不利,或小腹肿,腰间痛,渐至肿及遍身,面色黑黄,此肝肾经真阳虚,即《内经》石水症也。” ②单 腹胀 。《 医门法律 ·胀病论》:“凡有症瘕积块痞块,即是胀病之根,日积月累,腹大如箕,腹大如瓮,是名单腹胀,不似 水气 散于皮肤面目四肢也。仲景所谓石水者,正指此也。” ③疝瘕类病证。《 医门法律 ·水肿论》:“石水,其脉自沉,外...
伤寒 著作。十卷。清·吴仪洛编订。书成于1766年。吴氏推崇喻嘉言《尚论篇》,认为喻氏“将三百九十七法分隶于大纲之下,极得分经之妙”,因以“分经”为书名将此书予以重订和补注。书中将喻氏《 医门法律 》中暴卒中寒一门及“ 秋燥 论”补入。在学术见解方面,本书缺乏新的补充和发挥。现存初刻本。
伤寒 著作。十卷。清·吴仪洛编订。书成于1766年。吴氏推崇喻嘉言《尚论篇》,认为喻氏“将三百九十七法分隶于大纲之下,极得分经之妙”,因以“分经”为书名将此书予以重订和补注。书中将喻氏《 医门法律 》中暴卒中寒一门及“ 秋燥 论”补入。在学术见解方面,本书缺乏新的补充和发挥。现存初刻本。
《伤寒分经》 , 伤寒 著作。十卷。清.吴仪洛编订。书成于1766年。吴氏推崇喻嘉言《 尚论篇 》,认为喻氏“将三百法分隶于大纲之下,极得分经之妙”,因以“分经”为书名将此书予以重订和补注。书中将喻氏《 医门法律 》中暴 卒中 寒一门及“ 秋燥 论”补入。在学术见解方面,本书缺乏新的补充和发挥。现存初刻本。
病名。因骤受暑湿热毒所致的 痢疾 。见《 医学传灯 》卷下。《 医门法律 》卷五:“又有骤受暑湿之毒,水谷倾囊而出,一昼夜七八十行,大渴引水自救,百杯不止,此则肠胃为热毒所攻。”若有 里急后重 者,宜 大黄 黄连 甘草 大剂频服;无里急后重者,宜芩芍 调中汤 加 黄连 、 肉桂 。参见痢疾、毒痢、暑痢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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