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脏所主 , 生理学 名词。简称 五主 。指 五脏 与体内组织的联系。《 素问 .宣明 五气 篇》:“五脏所主:心主脉,肺主皮, 肝主筋 ,脾主肉, 肾主骨 。是为五主。”
五脏病 ,出《 小儿药证直诀 》。 五脏 的 病理 变化及临床证候,包括心病、 肝病 、 脾病 、 肺病 、 肾病 。详见各条。
五脏热 ,病证名。见《 幼科证治准绳 》。小儿 五脏 偏热而引起 热证 的合称。即 心热 、肝热、 脾热 、肺热、 肾热 。详见各条。
...味,味虽有五,酸味居多。名玄及者,谓禀水精而及于木也。都有咸味,则禀水精。酸味居多,则及于木。盖五行之气,本于先天之气,而生后天之木也。) 五味子 色味咸五,乃禀五运之精,气味酸温,得东方生长之气,故主益气。肺主呼吸,发原于肾,上下相交,咳逆上气,则肺肾不交。五味子能启肾脏之水精,上交于肺,故治咳逆上气。本于先天之水,化生后天之木,则五脏相生,精气充足,故治...
五脏所恶 ,简称“ 五恶 ”(见《 素问 ·宣明五气篇》)。“恶”,有憎厌的意思。 五脏 各随其性能与 气化 而有所恶。所谓“五恶”即“ 心恶热 ”,“ 肺恶寒 ”,“ 肝恶风 ”,“ 脾恶湿 ”、“ 肾恶燥 ”。
五脏遗精 ,病证名。因 五脏病 变所致 遗精 的统称,分称 肝遗 、 心遗 、 脾遗 、 肺遗 、 肾遗 。 五脏 各得其职,则精藏而治。若一脏不得其正,甚者必影响心 肾藏精 功能而致遗精。独因 肾病 遗精者治其肾,由他脏而致者,则与 肾脏 两治之。
五脏郁证 , 脏腑 本 气郁 结所致的病证。见《 证治汇补 .五脏 郁证 》。 心郁 昏昧 健忘 , 肝郁 胁胀 嗳气 , 脾郁 中满不食, 肺郁 干咳 无痰, 肾郁 腰胀 淋浊 ,不能久立。详见心郁、肝郁、脾郁、肺郁、肾郁各条。
五脏衄 ,病证名。指因 七情 太过引起 五脏 功能失调所致的 鼻衄 。《 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卷九:“积 怒伤肝 ,积 忧伤肺 ,烦 思伤脾 , 失志 伤肾,暴 喜伤心 ,背能动血,蓄聚不已,停留胸间,随气上溢,入 清气 道中,发为鼻衄,名五脏衄。”临床上应审证求因, 辨证 用药。详见鼻衄条。
...泄泻 相侮――木火刑金:急躁易怒、面红目赤、咳逆上气、咯血 土虚水侮:脾土不能制肾水,出现全身水肿 (三)用于疾病的诊断 1、用于指导四诊 五脏通过五行与五色、五音、五味构成了特定的联系。通过观察色音味的变化来了解内在脏腑的病变。 如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见弦象,可诊为肝病。 面见赤色,口苦,脉洪数,可诊为心火亢盛。 2、用于推断病情 (1)内脏疾病及其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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