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有造成 传染病 流行危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 传染病 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 传染病 病人、病原携
黄帝问于少师曰.余闻人之生也.有刚有柔.有弱有强.有短有长.有阴有阳.愿闻其方.少师答曰.阴中有阴.阳中有阳.审知阴阳.刺之有方.得病所始.刺之有理.谨度病端.与时相应.内合于五脏六腑.外合于筋骨皮肤.是故内有阴阳外亦有阴阳.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皮肤为阳.故曰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输.病在阳之阳者.刺阳之合.病在阳之阴者.刺阴之经.病在阴之
仲景《卒病论》既亡,昌于卒暴中寒证,归重少阴肾藏之真阳,惟真阳衰微不振,外寒始得卒然中之,着阴病论,畅发其义矣。透此一关,于以读仲景之书,无往非会心之妙,如《金匮》 水气 病证治条下,泛而观之,以为论水而已。初不解其所指也,详而味之,乃知水虽有阴阳之分,要皆阴象,要皆少阴肾所专司。少阴之真阳蟠据,屹然不露,则水皆内附,而与肾气同其收藏,无水患之可言也。必肾中
寒痛多见于身之前,以身之背为阳,身之前为阴也。而身之前,又多见于腹,以胸为阴之阳,腹为阴之阴也。仲景论心胸之痛,属寒证者十之二三;论腰腹之痛,属寒证者十之七八,亦可焕然明矣。兹举《内经》、《金匮》之奥,相与绎之。 《经》曰∶真心痛者,寒邪伤其君也。手足青至节,甚则旦发夕死,夕发旦死。 心为神明之藏,重重包裹,百骸卫护,千邪万恶,莫之敢干。必自撤其藩,神明不守
《内经》曰∶下利 发热 者死,此论其常也。仲景曰∶下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此论其暴也。盖暴病有阳则生,无阳则死。故虚寒下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或其人藏中真阳未漓,或得温补药后,其阳随返,皆是美征。此但可收拾其阳,协和其阴,若虑其发热,反如常法行清解之药,鲜有不杀人者矣。 仲景曰∶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手之三阳起于手
反胃 一证,《金匮》无 条。但于 呕吐 篇中,发奥义四段。其脉其证,皆主阳气衰微立说,但隐而不露,今特发明,导入中寒门后,以见人身阳气所关之重。又见胸中阳气,与肾中真阳,差等不同,而治寒病之机,了然心目矣。 问曰∶病患 脉数 ,数为热,当消谷引饮;而反吐者,何也?师曰∶以发其汗,令阳微膈气虚,脉乃数;数为客热,不能消谷,胃中虚冷故也。脉弦者,虚也,胃气无余,
喻昌曰∶十二经脉,前贤论之详矣,而络脉则未之及,亦缺典也。经有十二,络亦有十二,络者兜络之义,即十二经之外城也。复有胃之大络、脾之大络、及奇经之大络,则又外城之通界,皇华出入之总途也,故又曰络有十五焉。十二经生十二络,十二络生一百八十系络,系络生一百八十缠络,缠络生三万四千孙络。自内而生出者,愈多则愈小,稍大者在俞穴肌肉间,营气所主外廓,繇是出诸 皮毛 ,方
喻昌曰∶脉者,开天辟地,生人之总司有常,而不间断者也。是故天有三垣九道,而七政并行于其间,若运璇玑者,天之脉也。地有九州岛四海,而经脉会通于其间,若施八索者,地之脉也。人有五脏六腑,十二经十五络,而营卫充灌于其间,若环转者,人之脉也。上古圣神,首重切脉,虽精微要渺,莫不显传。然以其精微要渺也,后人转摹转失,竟成不传之绝学。有志于切脉者,必先凝神不分,如学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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