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内经》曰∶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若两感于寒者,则不免于死矣。盖 伤寒 之证,非若杂病之易知也。惟汉张仲景深达是理,而为立法之祖,着《 伤寒论 》一书,载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有三方,以为后学之矜式。 惜乎其书一变于王叔和之撰次,再变于成无己之诠注,传之愈久而愈失其真也。考其法与方也,何尝合其数焉。且三阴寒证之用热药者十居七八,其《内经》所
( 音工,下部病也。俗作肛,非。) 属气 血虚 与热,气虚参、 、 升麻 、 川芎 ,血虚 四物汤 ,热加 黄柏 。外以 五倍子 为末,托而上之,一次未收,至五次、七次必收。 又方 以陈壁土泡汤,先熏后洗。 又方 以 鳖头 烧存性为末,真 麻油 调敷即收。龟头亦可。 □ (祖传方) 七花丸 治 肠风 下血、久 痔 皆效。 山茶花 芙蓉花 石榴 花 检漆花 白
论 《内经》曰∶诸痛痒 疮疡 ,皆属 心火 。夫小儿痘疹之证,最为酷疾,不日之间,死生反掌。盖因胎毒藏于命门,遇岁火太过,热毒流行之年,则痘毒因之而发作矣。一发则出于心肝脾肺四脏而肾无留邪者,为吉。若初发便作腰痛,见点则紫黑者多死,盖毒瓦斯留于肾间而不发越故耳。钱氏虽有 百祥丸 大下之法,然活者十无一二。大抵 痘疮 之法,多归重于脾肺二经,盖脾主肌肉,而肺主
论 《内经》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张子和曰∶木郁达之,谓吐之令其条达也。 火郁发之,谓汗之令其疏散也。土郁夺之,谓下之令无壅碍也。金郁泄之,谓渗泄解表利 小便 也。水郁折之,谓抑之制其冲逆也。此治五郁之大要耳。我丹溪先生触类而长之,而又着为六郁之证,所谓气血冲和,百病不生,一有佛郁,诸病生焉,此发前人之所未发者也。夫所谓六郁者
论 《内经》曰∶五脏六腑皆令人咳,非独肺也。 皮毛 者肺之合也,皮毛先受邪气,邪气以从其合也。五脏之咳延久,乃移于六腑。河间曰∶咳谓无痰而有声,肺气伤而不清也。嗽谓无声而有痰, 脾湿 动而生痰也。 咳嗽 谓有痰而有声,盖因伤于肺气,动于脾湿,咳而为嗽也。脾湿者,秋伤于湿,积于脾也。故《内经》又曰∶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大抵素秋之气宜清肃,反动之,气必上冲而为咳
论 《内经》曰∶肾者作强之官,技巧出焉。又曰∶耳为肾之外候。一曰∶肾通窍于耳。一曰∶心通窍于耳。夫肾之为脏,水脏也,天一生水,故有生之初,先生二肾而一阴藏焉,而又有相火存乎命门之中也,每挟君火之势而侮所不胜,经所谓一水不能胜二火是矣。其或嗜欲无节,劳役过度,或中年之后,大病之余,肾水枯涸,阴火上炎,故 耳痒 耳鸣 ,无日而不作也。或如蝉噪之声,或如钟鼓之响,
论 《内经》曰∶诸 呕吐 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又曰∶湿胜则濡泄。夫小儿之吐泻,皆由乳食过度,传化失常。盖食郁则成热,热郁则有酸,酸而成吐成泻,此必然之理也。又曰∶食滞于胃口者为吐,食滞于大小肠者为泻。有生下而遂吐不休者,胞胎中移恶流于肠胃而为吐也。丹溪曰∶钱氏五补五泻之法,俱可选用。谨遵而根据法具录如下∶ 脉法 (并见前总章。) 方法 钱氏曰∶小儿初生下
论 《内经》曰∶肠胃为市,无物不受,无物不包。又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若夫饮食不能谨节,则朝损暮伤,自伤成积,积久成热,湿热相生,而诸般奇形之虫,各从五行之气而化生矣,若腐草为萤之类是也。 外台秘要 所谓九虫者,皆能食人腑脏。一曰伏虫,长四寸许;二曰 蛔虫 ,长尺许;三曰白虫,长四、五尺余;四曰肉虫,状若烂杏;五曰肺虫,其状如蚕;六曰胃虫,状如 虾蟆 ;七
论 《内经》曰∶诸风掉眩,皆属肝木。又曰∶岁木太过,风气流行,脾土受邪,民病飧泄食减,甚则忽忽善怒,眩冒巅疾。虽为气化之所使然,未必不由气体之虚衰耳。其为气虚肥白之人,湿痰滞于上,阴火起于下,是以痰挟 虚火 ,上冲头目,正气不能胜敌,故忽然眼黑生花,若坐舟车而旋运也,甚而至于卒倒无所知者有之,丹溪所谓无痰不能作眩者,正谓此也。若夫黑瘦之人,躯体薄弱,真水亏欠
论 《内经》曰∶百病之起,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夫齿者,肾之标,骨之余也。足阳明胃之脉贯络于齿上龈,手阳明大肠之脉贯络于齿下龈,手阳明 恶寒 饮而喜热饮,足阳明恶热饮而喜寒饮,故其为痛有恶寒恶热之不同也。有开口呷风则痛甚者,肠胃中有风邪也。有开口则秽臭不可近者,肠胃中有积热也。或谓痛而齿动摇,或谓痛而虫侵蚀,又有齿缝疏豁饮食不便者,比比是也。大抵齿龈宣露而
所有搜索结果仅供参考,如需解决具体问题请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