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海味咸寒,中寒者忌。 〔利〕甘酸咸寒,补肝肾,益精髓,明耳目。 〔修治〕产宁波鄞县南田者,大而多脂,为第一。为海错上品,一名麦螺,一名梅螺,用盐卤腌,或用甜 酒酿 ,可带出远,不入煎剂。闽中者,肉 无脂膏,不中食。
〔害〕大苦大寒,脾胃所恶。食少而泻者,切勿沾唇,虚人亦忌。 〔利〕苦寒泻 心火 ,以保肺金,去大 肠风 热,解咽喉痛蛊毒,消诸肿 疮疡 ,喘满 热咳 , 泻热 解毒 ,治热极所致之病。 〔修治〕苗蔓如豆,经冬不凋,八月采根曝干。
〔害〕多服令人寒中。永不得食山龟,令人丧目。 〔利〕咸凉,坠肺肝风热而明目,内服疗青盲内障,外点散赤膜外障,除目疾及 肝火 外,他用甚稀。亦治骨蒸劳热,通淋。 〔修治〕采无时,七孔九孔者佳。或 研,或生捣,或盐水煮用。
〔害〕其性行而不住,失血后, 崩漏 家及孕妇,并忌之。 〔利〕甘苦平,入阳明冲任之经,走血分,通血脉,利便通经,催生下 乳汁 ,止 金疮 痈 疡疔毒。 〔修治〕花如铃铎,实如灯笼,子壳五棱,取苗子蒸, 浆水 浸,焙用。
〔害〕大寒润下。咳逆由于虚气上冲者勿用。 痰饮 由于脾胃元虚者忌之。多服损 人血 气。 〔利〕咸寒,入肺。清金降火,能润下,止浊淋,化积块止痰,消瘿瘤结核。 〔修治〕 浮石 ,乃水沫结成,色白体轻,海中者味咸,入药为良。
〔害〕细审其质性,不过泻气破血之品。故能堕胎。古方俱用以为补肾者,乃误传也。 愚按补肾者,系潼关 蒺藜 ,今肆中所用,盖不分也。 〔利〕苦辛而温,泻肺疏肝,散风胜湿,破血催生,通乳闭,消症瘕。 〔修治〕七八月采子,酒炒研,去刺用。
[原文]一法曰:补母。如水亏肝火盛,清之不应,当益肾水,乃“虚则补其母”之法,如六味 柴胡 ,“是治肝病药法中一大损失”。黄文东氏谓“以后11方,似有可商榷之处”。且体例不清,篇首缺少导读序例,立法不够严谨,有互串重复之嫌。我们固不应苛求古人,且有谓其为残卷,学习时宜参《王旭高医书全集》,特别是《环溪草堂医案》,仔细领会其调肝用药规律及学术风格。希广大中西医...
主治 枯瘤赘痔乳,食瘘疬并诸疮恶肉。 修治 用砒石二两,木鳖子仁、巴豆仁各半两,硇砂二钱,为末,用木鳖子油、石脑油和成一块,油裹,埋土坑内,四十九日取出,劈作小块,瓷器收用。孤滔曰:“土黄制雄黄。
〔害〕寒凉之品,不得过服。 〔利〕甘辛寒,入肺、胃二经。 泻热 。 痈 疽疔毒酒煎服。瘰 疮痍醋拌涂,治毒蛇狂犬之伤,敷粉滓斑点之面。 〔修治〕四月初苗枯即掘取,叶如蒜,根如 慈菇 及 小蒜 ,迟则苗腐难寻,去毛壳,今人俱称毛茹菇。
〔害〕赤色者能杀人,细拣去用。 杀虫 之外,无他长,能令人阴痿。 〔利〕苦寒,入胃、大肠二经。杀脏腑诸虫,除婴儿百病,有虫者宜之。 〔修治〕竹之余气,得霹雳而生,故名之。大小如栗,竹刀刮去黑皮, 甘草水 浸一宿,酒拌蒸或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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