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清平定) 谓庚子、庚午二年也,上逢君火;庚寅、庚申二年,上逢相火,天刑克之,减而得其平也。乙丑、乙未二年,上逢顺化生之乙卯年逢天符乙酉年逢太乙天符助之,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
审平 ,运气术语。指 五运 主岁中金岁平气。《 素问 .五常政大论》:“愿闻平气,何如而名?……金曰审平。”张景岳注:“金主杀伐,和则清宁,故曰审平,无妄刑也。”
(气爽成物) 谓庚辰、庚戌二年也。岁金太过,燥气流行,肝木受邪,草木晚生,不时霜降,太白星明见。民病胁痛善恐,如人将捕之状,甚则皮肤皴揭。
定期之纪 ,运气术语。天干始于甲, 地支 始于子,甲子相合,三十岁为一纪,六十岁为一周。《 素问 .六元正纪大论》:“凡此定期之纪, 胜复 正化 ,皆有常数,不可不察。”
(从顺革易) 谓乙巳、乙亥二年也。岁金不及,热气妄行,肺反受邪,草木焦黄,天暑地热,荧惑光芒。民病 肺痿 寒 热咳 血;复则寒令大举, 心火 受制,民病厥心痛。
运气术语。指五运主岁中金岁平气。《素问·五常政大论》:“愿闻平气,何如而名?……金曰审平。”张景岳注:“金主杀伐,和则清宁,故曰审平,无妄刑也。”
木曰敷和之纪 (布和荣物) 谓丁巳、丁亥二年也。木本不及,上逢天符助之,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 火曰升明之纪 (火气高明) 谓戊辰、戊戌二年也,火本太过,上逢天刑克之,而得其平也。癸巳、癸亥二年,火本不及,上逢顺化,天气生之,助而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 土曰备化之纪 (广被化气) 谓己丑、己未二年也。上逢太乙天符助之,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 金曰...
(火气高明) 谓戊辰、戊戌二年也,火本太过,上逢天刑克之,而得其平也。癸巳、癸亥二年,火本不及,上逢顺化,天气生之,助而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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