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湿之道非止一端,如湿在皮肤者,宜用麻、桂二术之属以表其汗,亦有羌防 白芷 之风药以胜之者,譬如清风荐爽(1),湿气自消也。水湿积于肠胃,肚腹肿胀者,宜用遂戟芫牵之属以攻其下,譬如水满沟渠,非导之不去也。寒湿在于肌肉筋骨之间,拘挛作痛或麻木不仁者,宜用姜附丁桂之属以温其经,譬如太阳中天,则湿自干也。湿气在脏腑之内,肌肤之外,微而不甚者,宜用 苍术 朴夏之属以
疼痛的治疗总则为明确诊断,并尽可能去除病因;提高 痛阈 ;减慢 神经 传导速度,包括针对某些与 传导 疼痛有关的 神经介质 之处理;以及尽可能减弱乃至消除疼痛刺激对疼痛 感受器 的作用。 一、非麻醉性止痛药 (一)作用范围 非麻醉性止痛药治疗周围性(源于 皮肤 、 骨骼 、 肌肉 和 关节 的)疼痛有效,能止痛而不影响意识。 (二)作用机理 前列腺素 刺激伤...
疼痛的治疗总则为明确诊断,并尽可能去除病因;提高痛阈;减慢神经传导速度,包括针对某些与传导疼痛有关的神经介质之处理;以及尽可能减弱乃至消除疼痛刺激对疼痛?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以下简称《 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 临床试验 、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
总则是相对分则而言。一般来讲,总则规定的是该部法律的总的原则、基本制度等,是整部法律的纲领性的规定,是法的灵魂。总则中的条文,一般是不宜放在对某一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的章节之中的。本法的总则部分的具体规定是:第一条,本法的立法目的;第二条,本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第三条,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及药材资源保护;第四条,鼓励研制新药;第五条,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第六条,...
总则是相对分则而言。一般来讲,总则规定的是该部法律的总的原则、基本制度等,是整部法律的纲领性的规定,是法的灵魂。总则中的条文,一般是不宜放在对某一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的章节之中的。本法的总则部分的具体规定是:第一条,本法的立法目的;第二条,本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第三条,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及药材资源保护;第四条,鼓励研制新药;第五条,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第六条,...
总则是相对分则而言。一般来讲,总则规定的是该部法律的总的原则、基本制度等,是整部法律的纲领性的规定,是法的灵魂。总则中的条文,一般是不宜放在对某一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的章节之中的。本法的总则部分的具体规定是:第一条,本法的立法目的;第二条,本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第三条,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及药材资源保护;第四条,鼓励研制新药;第五条,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第六条,...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 用药安全 ,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 中药材 。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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