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录详义》 , 法医学 著作。四卷。清.许琏撰。本书为《 洗冤集录 》的一种增注本。除校录该书原文外,每段均加眉注小标题,另有评论、释义,对原文蕴义颇多阐发,使读者易于理解。作者本人亦有多年的验尸实践,根据尸骨实物重新绘制了比较确切的全身 骨骼 解剖 图,并附说明,为本书的特点。
法医学著作。四卷。清·许琏撰。本书为《 洗冤集录 》的一种增注本。除校录该书原文外,每段均加眉注小标题,另有评论、释义,对原文蕴义颇多阐发,使读者易于理解。作者本人亦有多年的验尸实践,根据尸骨实物重新绘制了比较确切的全身骨骼解剖图,并附说明,为本书的特点。
法医学著作。四卷。清·许琏撰。本书为《 洗冤集录 》的一种增注本。除校录该书原文外,每段均加眉注小标题,另有评论、释义,对原文蕴义颇多阐发,使读者易于理解。作者本人亦有多年的验尸实践,根据尸骨实物重新绘制了比较确切的全身骨骼解剖图,并附说明,为本书的特点。
《补注洗冤录集证》 , 法医学 著作。五卷。宋.宋慈撰,清.王又槐增辑,阮其新补注。本书是《 洗冤集录 》增补注释本的一种,也是流行较广的一种 传本 。参见洗冤集录条。
法医学著作。五卷。宋·宋慈撰,清·王又槐增辑,阮其新补注。本书是《 洗冤集录 》增补注释本的一种,也是流行较广的一种传本。参见 洗冤集录 条。
法医学著作。五卷。宋·宋慈撰,清·王又槐增辑,阮其新补注。本书是《 洗冤集录 》增补注释本的一种,也是流行较广的一种传本。参见 洗冤集录 条。
《洗冤集录》 ,中国古代 法医学 名著。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十余卷。明代以后只有四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总结了我国宋以前法医学检验、鉴别 中毒 、 急救 措施等方面的经验。也反映了有关 解剖 、 生理 、 病理 、 正骨 及 外科手术 方面的成就。其...
《洗冤集录》 ,中国古代 法医学 名著。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十余卷。明代以后只有四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总结了我国宋以前法医学检验、鉴别 中毒 、 急救 措施等方面的经验。也反映了有关 解剖 、 生理 、 病理 、 正骨 及 外科手术 方面的成就。其...
《洗冤集录》 ,中国古代 法医学 名著。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十余卷。明代以后只有四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总结了我国宋以前法医学检验、鉴别 中毒 、 急救 措施等方面的经验。也反映了有关 解剖 、 生理 、 病理 、 正骨 及 外科手术 方面的成就。其...
又五脏论有称耆婆者云∶一月如珠露,二月如 桃花 ,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全,五月筋骨成,六月毛发生,七月动右手于母腹左,八月动左手于母腹右,九月三转身,十月满足生。若验得未成形象,只念所堕胎作血肉一片、或一块,若经日坏烂,多化为水。若所堕胎已成形象者,谓头、脑、口、眼、耳、鼻、手、脚、 指甲 等全,亦有 脐带 之类。若胎在母腹中被惊而死,其胎下系紫黑色,血荫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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