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 证治准绳·杂病 》:“人素有头风,因而目病,或素目病,因而头风,二邪并立搏夹而深入脑袋致伤肝胆诸络,故成此患。 头痛 则目病,目病则头痛……头风目病常并行而不相悖也。非若 雷头风 风火搏激而瘀滞之急者……”某些眼疾,可出现此证。临床上应结合全身情况辨证用药。
因毒症 , 眼科 病证名,指因人体他处患有化脓性 感染 引起 目病 者。《 证治准绳 . 杂病 》:“谓人生 疮疡 肿毒累及目病也。”治应审症求因, 标本 兼治。
微寒。 消风清热,和肝明目,破心下结痰,除腹中 痞气 。 目病不缘风热,而因虚者勿用。
微寒。 消风清热,和肝明目,破心下结痰,除腹中 痞气 。 目病不缘风热,而因虚者勿用。
微寒。 消风清热,和肝明目,破心下结痰,除腹中 痞气 。 目病不缘风热,而因虚者勿用。
病证名。即妊娠目病。清·康维恂《眼科菁华录》:“未产目病号兼胎。”参见妊娠目病条。
微寒。 消风清热,和肝明目,破心下结痰,除腹中 痞气 。 目病不缘风热,而因虚者勿用。
病证名。系指目病有每年至某个季节复发规律的病证。古人认为与六气主岁有关。见清·王子固《眼科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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