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源蛊是合聚蛊蛇之类,以器皿盛之,任其相啖食,余一存者名为蛊,能害人,食人腑脏,其状心切痛如被物啮或硬面目青黄,病变无常,是先伤于膈上,则吐血也,不即治之,食脏腑尽则死。(出第二十五卷中) 肘后疗中蛊毒,吐血或下血皆如烂肝方。 茜根 荷根(各三两) 上二味 咀,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顿服即愈,又当自知蛊主姓名。(千金短剧崔氏文仲备急古今录验同) 又方: 巴...
有人行蛊毒以病患。若欲知其姓名者,以 败鼓皮 烧作末,饮服方寸匕,须臾自呼蛊家姓名。可语之,令呼唤将去则愈。治之亦有方。(《 医学纲目 》。) 干宝外姊夫蒋士先,得疾下血,言中蛊。家人密以囊荷置其席下,士先忽大笑曰∶蛊我者,张小也。乃收小,小至,并令解之,士先获瘳。世以此物,为治蛊之良方。( ,音穣。 荷草名,本草无。《本草通志略》∶出闽 。) 《梅师方》云...
皆因饮食起居而得,故附 中蛊害人俗不妍, 据方书蛊有数种,皆妖昧变惑之气,其怪使然。人有造作而得之者,多取虫蛇之类,以瓮盛之,使其自相啖食。其间一物独存者,则以酒肉祭之,取出放毒于酒肴中以害人。毒发令人面目青黄,力乏 身痛 ,唾吐鲜血, 小便 淋沥,大便脓血,唇 口干 燥,胸胁妨满, 腹痛 如虫啮,又如虫行,病患所食之物,皆变化为虫,侵蚀脏腑,蚀尽则死。死则...
人聚虫蛇杂类,以器皿盛之,令相啖食,余一存者,即名为蛊,能变化。或随饮食入腹,食人五脏。小儿有中者,病状与大人、老子无异,则心腹刺痛,懊闷。急者即死,缓者涉历岁月,渐深羸困,食心脏尽,痢血,心脏烂乃至死。死又注易蛊人,故为蛊注也。
药之治病。不得已也。古人以不服药为中医。厥有旨哉。尝闻古圣垂诲。靡不反复详慎。至立方之下。每云中病即止。不必尽剂。其郑重有如此者。近世丰裕之家。略有小病。即从事于医药。元气坚固者。无论治之中 与否。但得开通病气。元神自复。若禀质素弱。及病后产后。亡血脱泻之后。不能即愈。日以汤药为务。多致轻者重而重者剧。病气日增。饮食日减。以致寒 热咳 嗽。吐痰吐血。诸证百出...
小儿 中毒 性 消化不良 【辨证】脾 胃阴 伤,肝木横逆。 【治法】以甘理胃,以酸制肝。 【方名】加味脾胃 健运汤 。 【组成】 西洋参 2.1克(药液煎服), 麦冬 9克,北 五味 肉3克,干葛5克,川莲3克, 白芍 3克, 乌梅 3克, 茯苓 12克,南豆12克, 木瓜 9克。 【用法】水煎服,每日1次,日服2次。 【出处】谢其彦方。
《蛊》 蛊: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蛊》 蛊: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上视小儿上下断,及当口中心处,若有白色如 红豆 大,此病发之候也,急以指爪正当中掏之。自外达内令断,微血出亦不妨。又与白处两尽头,亦依此掏令内外断,只掏令气脉断,不必破肉。指爪勿令大 ,恐伤儿甚。予为河北察访使日,到赵郡,有老人来献此法。云笃老惜此法将不传,愿以济人,询之赵人云,此翁平生手救千余儿矣,此翁治儿应手皆效。
上视小儿上下龈,龈当口中心处,若有白色如 红豆 大,此病发之候也。急以指爪正当中掐之,自外达内,掐令匝,微血出亦不妨。又于白处两尽头,亦根据此掐令内外断。(只掐令气脉断,不必破肉,指爪勿令大 ,恐伤儿甚)。 沈存中云∶为河北察访使日,到赵郡,有老人来献此法,云笃老,惜此法将不传,愿以济人。询之赵人云,此翁生平手救千余儿矣,环数邑之人,皆就此翁,治儿应手而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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