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材案:篇中言「此筴乘馬之數亡也」。又曰:「筴乘馬之數盡於此乎?」又曰:「此之謂筴乘馬之數。」可知「乘馬數」即「筴乘馬之數」。 提要:本篇共分四段。第一段,從「桓公問 管子 曰:有虞筴乘馬已行矣」至「無求於民」,以「戰國」與「王國」互為對文,論列國分立與天下一統處境之不同,故筴乘馬之法亦隨之而異。第二段,從「朝(霸)國守分上分下」起至「此國筴流已」,此又分三
元材案:「海王」當作「山海王」。山海二字,乃漢人言財政經濟者通用術語。《鹽鐵論》中即有十七見之多。本篇中屢以「山、海」並稱。又前半言鹽,後半言鐵。鹽者海所出,鐵者山所出。正與《史記。平準書》所謂「齊桓公用管仲之謀,通輕重之權,徼山海之業,以朝諸侯。用區區之齊顯成霸名」及《鹽鐵論。輕重篇》文學所謂「管仲設九府徼山海」之傳說相符合。王即《輕重甲篇》「故為人君而不
──對《 管子 集校》及所引各家注釋中有關輕重諸篇若干問題之商榷《管子集校》(以下簡稱《集校》)一書,是郭沫若同志在聞一多、許維遹兩氏的遺稿基礎上進行加工,整理成書,於一九五六年三月由科學出版社出版的。此書體例嚴密,規模宏大,所見版本之多,參考歷來校勘書籍之廣,不僅是以前學者所未曾有,而且也是解放以來第一部博大精深的批判繼承祖國文化遺產的巨大著作。這對於今後
何如璋云:「目曰山至數者,山有金玉可以立幣,以幣准穀,以穀權物,以物應幣,操幣以衡穀物,輕重在上,如環無端,故名為至數。」張佩綸云:「此篇文已錯亂。《事語篇》「桓公問 管子 曰:事之至數可聞乎?管子曰何謂至數?」乃此篇開宗語。「何謂至數」,當是桓公問詞。今已無由理董。就此篇析之,國會一節之前,當有准衡輕重兩節。當依《 通典 》取《地數篇》准衡之數一節,歸入此
──關於 管子 輕重之理論的體系一、輕重一詞之起源及其涵義二、輕重理論中的若干基本原則三、體現輕重原則的兩個重要工具四、所謂輕重之筴的具體措施五、本書在理論上所暴露的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一、輕重一詞之起源及其涵義「輕重」二字,最早見於《國語
王紹蘭云:「本篇「天以時為權,地以財為權,人以力為權,君以令為權」,先言四權,下云「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止言三權。故桓公曰:「吾欲行三權之數。」 管子 曰:「此三權之失也。」桓公曰:「守三權之數奈何?」管子曰:「策豐則三權皆在君。」三權凡兩見,三權數凡三見,則篇名「山」字,疑當作「三」。因與上篇《山國軌》,下篇《山至數》相廁致訛耳。」張佩綸云:「權者管子
何如璋云:「《輕重己》一篇,專記時令,非輕重也。子政校讎未審,誤攙入者耳。」又曰:「此篇乃上古時政之紀,五家治術中之陰陽家也。 管子 輯而存之,為授時政之則者,非輕重之言。宜列《五行》、《四時》之次,附《玄宮》為一類。」石一參《管子今詮》,則逕以《輕重己》列為第三篇《四時下》,而附注之云:「原書無下篇,而篇末所列《輕重己》,文與《甲》、《乙》諸篇不倫,且無關
元材案:本書凡十九篇,亡三篇,實存十六篇。十六篇中有十四篇皆為問答體,獨本篇及《輕重己篇》不用問答體。此可注意者一也。又其他各篇皆用具體寫法,本篇及《輕重己篇》獨用抽象寫法。即前者多以具體故事(雖是假託之詞)為敘述之對象,後者則以一般原理原則為敘述之對象。此可注意者二也。又其他諸篇中,往往有若干段文字與本篇或完全相同,或大同小異。如本篇「國有十年之蓄」一段見
元材案:本文「地」字包括天財地利在內。文中詳論天財所出,地利所在,及以天財地利立功成名於天下之典型人物與內守國財而外因天下之法,故以地數名篇。 提要:全文共分五大段。第一段,從「桓公曰:地數可得聞乎?」至「坐起之費時也」,總論天下銅鐵之山,乃兵器(戈矛)和錢幣(刀布)之所自出,為自古以來歷代國家得失存亡之所關。桀不足而湯有餘,乃能、拙之結果,非天之所為。第二
何如璋云:「「山」字無義,當是「官」字。文中桓公問「官國軌」可證。官者設官治事以立軌數也。」張佩綸云:「通篇但言「國軌」,未嘗專指山國。與「山權數」「山至數」之「山」字均不可解。」孫毓棠云:「「山」疑是「上」字之誤。「上」通「尚」。「山國軌」「山權數」「山至數」皆猶《 墨子 》之「尚賢」「尚同」。《墨子》「尚賢」,《淮南。氾論》及《漢書。藝文志》皆作「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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