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配伍禁忌· 《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为害,甚于相恶”,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 ...
1. 配伍禁忌:一些药物在一起使用,不仅会减弱药效,有的甚至产生有害作用,我们用药时要特别加以注意。 2. 妊娠禁忌:根据药物对孕妇及胎儿副作用的大小不同,一般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禁用的多数是毒性较强或药性较猛的药物,如 红花 、川芎等。 3. 服药禁忌就是人们常说的“忌口”,即患有寒性病的人,不要吃生冷的食物;患有热性病的人,不宜吃辛辣与油腻的食物等等。
配穴法 , 针灸 临床治病时 穴位 相互配合的方法。常用的有: 前后配穴法 、 俞募配穴法 、 表里配穴法 、 原络配穴法 、 远近配穴法 、 子母 配穴法等。详各条。
头维禁不可灸。承光禁不可灸。脑户禁不可灸。风府禁不可灸。哑门禁不可灸。阴市禁不可灸。下关耳中有干适低无灸。耳门耳中有脓无灸。人迎禁不可灸。丝竹空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承泣禁不可灸。脊中禁不可灸。乳中禁不可灸。 脉禁不可灸。石门女子禁不可灸白环 禁不可灸。气冲灸之。不幸不得息。渊腋灸之不幸生脓蚀。天府禁不可灸。经渠禁不可灸。伏兔禁不可灸。地五会禁不可灸。鸠尾
大寒无刺。月生无泻。月满无补。月空无治。新内无刺。已刺无内。大怒无刺。已刺无怒。大劳无刺。已刺无劳。大醉无刺。已刺无醉。大饱无刺。已刺无饱。大饥无刺。已刺无饥。大渴无刺。已刺无渴。 乘车来者。卧以休息。如食顷。乃刺之。步行来者。坐以休息。如行十里顷乃刺之。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刺中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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