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脉之所终始.络脉之所别处.五输之所留.六腑之所与合.四时之所出入.五脏之所溜处.阔数之度.浅深之状.高下所至.愿闻其解.岐伯曰.请言其次也.肺出于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鱼际.鱼际者.手鱼也.为荥.注于太渊.太渊.鱼后一寸.陷者中也.为 行于经渠.经渠.寸口中也.动而不居.为经.入于尺泽.尺泽.肘中之动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一第二《本输篇》,自“肺出少商”以下,散见于《甲乙经》卷三第二十四至三十五等篇,惟意义多同,而编次前后,文法繁简有异。自“肺合大肠”至“所合者也”,见《甲乙经》卷一第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脉之所终始, 手之三阴,始之于胸,终于手指;手之三阳,始于手指,终之于头。足之三阳,始起于头,终之于足;足之三阴,始起...
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脉之所终始.络脉之所别处.五输之所留.六腑之所与合.四时之所出入.五脏之所溜处.阔数之度.浅深之状.高下所至.愿闻其解.岐伯曰.请言其次也.肺出于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鱼际.鱼际者.手鱼也.为荥.注于太渊.太渊.鱼后一寸.陷者中也.为 行于经渠.经渠.寸口中也.动而不居.为经.入于尺泽.尺泽.肘中之动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一第二《本输篇》,自“肺出少商”以下,散见于《甲乙经》卷三第二十四至三十五等篇,惟意义多同,而编次前后,文法繁简有异。自“肺合大肠”至“所合者也”,见《甲乙经》卷一第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脉之所终始, 手之三阴,始之于胸,终于手指;手之三阳,始于手指,终之于头。足之三阳,始起于头,终之于足;足之三阴,始起...
昔 黄帝 作《 内经 》十八卷,《 灵枢 》九卷,《 素问 》九卷,乃其数焉。世所奉行唯《素问》耳。越人得其一二而述《 难经 》, 皇甫谧 次而为《 甲乙 》,诸家之说,悉自此始。其间或有得失,未可为后世法。则谓如 南阳活人书 称: 咳逆 者,哕也。谨按《灵枢经》曰:新 谷气 入于胃,与故 寒气 相争,故曰哕。举而并之,则理可断矣。又如《难经》第六十五篇,是...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一第二《本输篇》,自“肺出少商”以下,散见于《甲乙经》卷三第二十四至三十五等篇,惟意义多同,而编次前后,文法繁简有异。自“肺合大肠”至“所合者也”,见《甲乙经》卷一第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脉之所终始, 手之三阴,始之于胸,终于手指;手之三阳,始于手指,终之于头。足之三阳,始起于头,终之于足;足之三阴,始起...
黄帝曰:余受九针于夫子,而私览于诸方,或有导引行气,乔摩、灸、熨、刺、(艹熱)、饮药之一者,可独守耶,将尽行之乎?岐伯曰:诸方者,众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尽行也。 黄帝曰:此乃所谓守一勿失,万物毕者也。今余已闻阴阳之要,虚实之理,倾移之过,可治之属,愿闻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可得闻乎?岐伯曰:要乎哉问也,昭乎其如日醒,窘乎其如夜瞑,能被而服之,神与俱成
序 九针十二原第一 本输第二 小针解第三 邪气藏府病形第四 根结第五 寿夭刚柔第六 官针第七 本神第八 终始第九 经脉第十 经别第十一 经水第十二 经筋第十三 骨度第十四 五十营第十五 营气第十六 脉度第十七 营卫生会第十八 四时气第十九 五邪第二十 寒热病第二十一 癫狂病第二十二 热病第二十三 厥病第二十四 病本第二十五 杂病第二十六 周痹第二十七 口问第...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一第二《本输篇》,自“肺出少商”以下,散见于《甲乙经》卷三第二十四至三十五等篇,惟意义多同,而编次前后,文法繁简有异。自“肺合大肠”至“所合者也”,见《甲乙经》卷一第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脉之所终始, 手之三阴,始之于胸,终于手指;手之三阳,始于手指,终之于头。足之三阳,始起于头,终之于足;足之三阴,始起...
黄帝曰:五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受水谷而行化物者也。其气内干五脏,而外络肢节。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阴阳相随,外内相贯,如环之无端。亭亭淳淳乎,孰能窃之。然其分别阴阳,皆有标本虚实所离之处。能别阴阳十二经者,知病之所生;候虚实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知六腑之气街者,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能知虚石之坚软者,知补泻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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