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之病,阳强阴弱,岐伯立法,则曰汗泻,仲景垂戒,则曰汗下,义若不同,而理实无殊。岐伯之示汗泻,补阴而泻阳也,仲景之戒汗下,泻阳而亡阴也。后世通岐伯之针刺,效仲景之汤丸,易麻桂之温燥,汗之以清凉之剂,变承气之荡涤,泻之以滋润之品,壮火既清,微阴续复,则悉得岐伯之遗法,而不犯仲景之明戒矣。 岐伯论温,于《刺热篇》云:治诸热病,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
春秋诸大夫,见人言动,亿而谈其祸福,靡不验者,左国诸记可观也。大都吉凶之兆,萌乎心而动乎四体,其过於厚者常获福,过於薄者常近祸,俗眼多翳,谓有未定而不可测者。至诚合天,福之将至,观而必先知之矣。祸之将至,观其不善而必先知之矣。今欲获福而远祸,未论行善,先须改过。 但改过者,第一,要发耻心。思古之圣贤,与我同为丈夫,彼何以百世可师?我何以一身瓦裂?耽染尘情,私
温热之病,阳强阴弱,岐伯立法,则曰汗泻,仲景垂戒,则曰汗下,义若不同,而理实无殊。岐伯之示汗泻,补阴而泻阳也,仲景之戒汗下,泻阳而亡阴也。后世通岐伯之针刺,效仲景之汤丸,易麻桂之温燥,汗之以清凉之剂,变承气之荡涤,泻之以滋润之品,壮火既清,微阴续复,则悉得岐伯之遗法,而不犯仲景之明戒矣。 岐伯论温,于《刺热篇》云:治诸热病,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
若阴虚血热妄行者,宜 保阴煎 、 加减一阴煎 。 保阴煎 (见血热经早) 加减 一阴煎 (见血热经迟) 若火盛迫血妄行而无虚证者,宜 徙薪饮 、 黄芩散 加 续断 、 丹参 。 徙薪饮 (见《新方八阵· 寒阵 》)治三焦凡火,一切 内热 ,渐觉而未甚者,先宜清以此剂,其甚者,宜 抽薪饮 。 陈皮 (八分) 黄芩 (二钱) 麦冬 芍药 黄柏 茯苓 牡丹皮 (各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行之,燥者润之。损者益之,惊者平之,逸者行之,上者下之。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则肝,法春木酸,生之道也,失常则病矣。 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甘辛,以甘缓之,以辛散之。 则心,法夏火苦,长之道也,失常则病矣。 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甘苦,以咸甘收之,以苦发之。 则脾,法中央
一静其心,存其神也。二忘外意,无思虑也。三均呼吸,定其气也。四(轻指于皮肤之间,探其腑脉)浮也。五(微重指于肌肉间,取其胃气)中也。六(沉指于骨之上,以取其脏脉)沉也。七察病患脉息来数也。 浮法天象,于皮肤间,候太过。 中法人象,于肌肉间,候胃气。 沉法地象,于筋骨间,候不及。 浮太过,为大、为长、为实、为紧、为弦、为浮、为芤、为滑。 中胃气,凡脉不大、不细
人病 中风 偏枯,其 脉数 而面干黑黧,手足不遂,语言蹇涩,治之奈何?在上则吐之,在中则泻之,在下则补之,在外则发之,在内则温之,按之熨之也。吐,谓出其涎也;泻,谓通其塞也;补,调益其不足也;发,调发其汗也;温,谓驱其湿也;按,谓散其气也;熨,谓助其阳也。治之各合其宜,安可一揆,在求其本。脉浮则发之,脉滑则吐之,脉伏而涩则泻之,脉紧则温之,脉迟则熨之,脉闭则
崔氏灸骨蒸 痨瘵 ,初得此疾,即如此法灸之,无不效者。但医多不得真穴,以致有误。 今具真格,使学人一见 然无误。 先用细绳一条,约三四尺,以蜡抽之,勿令展缩,以病患脚底贴肉量,男取左足,女取,从足大拇指头齐起,从脚板底当脚根中心,向后引绳,循脚肚贴肉直上,至膝脘曲又中 大横纹 截断。次令病患解发分开两边,全见头缝,自囟门平分至脑后,乃平身正坐。取前所截绳子一
夫天地之道,曰阴与阳;阴阳在人,曰血与气。盖血者荣也,气者卫也;荣者荣于中,卫于外。所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脉者,血气之先也。血非脉则焉能荣于中?气非脉则焉能卫于外?二者相资而行,内则通于五脏六腑、十二经络;外则濡于九窍四肢、百节万毛。昼夜循行,如环无端,以成其度。会于寸口,变见于脉。故曰气血者,人之神也;脉者,气血之神也。所以治病之始,五决为纪。盖五决者,
喻昌曰∶声者,气之从喉舌而宣于口者也。新病之人,声不变。小病之人,声不变。惟久病苛病,其声乃变。迨声变,其病机显呈而莫逃,所可闻而知之者矣。《经》云∶闻而知之谓之神,果何修而若是?古人闻隔垣之 呻吟 叫哀,未见其形,先得其情,若精心体验,积久诚通。如瞽者之耳偏聪,岂非不分其心于目耶?然必问津于《内经》、《金匮》,以求生心变化,乃始称为神耳。《内经》本宫商角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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