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曰∶冲脉起于胞中,出于气街,前行于胸,伏行于背,上出颃颡,渗灌诸阳,下入于足,注诸络,为十二经脉之海,其出入皆少阴经以行,故为血海。
寇宗 曰∶人生以气血为本,人病未有不先伤气血者。若室女童男积想过度,多致劳损。男子则神色消散,女子则 月水 先闭。盖忧愁思虑,则心伤而 血竭 。且心病则不能养脾,故不嗜食。 脾虚 则金亏,故发嗽。肾水绝则木气不荣,而四肢干痿,故多怒。不可用 青蒿 、 虻虫 等 凉血 行血,宜 柏子仁丸 、 泽兰汤 ,益阴血以制 虚火 也。
朱丹溪曰∶ 经水 过后作痛,是气血俱虚也,宜 八珍汤 。亦有虚中有热,经后亦作痛,宜 逍遥散 。亦有经行过后,腹中绵绵走痛者,是血行而气滞未尽行也,四物加 木香 。 《准绳》按∶经后 腹痛 为虚,明甚。若脉不数,证不显热,未可断其为热也,八珍为宜。有热,方以 逍遥散 主之。 慎斋按∶以上八条,序经行腹痛,有寒热虚实之分也。主于风冷寒湿者,经文与良甫、伯仁之论
市医学会有关专家表示,并不是所有和医疗机构发生的问题都是医疗事故。比如说,如果发生了因为患者或家属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病情的恶化;强烈要求转院使医生不能及时处理病情等情况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等。 据了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除了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情况外,还有其他五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一、医生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
《 圣济总录 》曰∶人受气于有生,十二经脉迭相滋养。凡胎处胞中,或有萎燥者,由孕妇所禀怯弱,不足自周。阴阳血气偏胜,非冷即热,胞胎失于滋养,所以萎燥不长也。唯宜滋母血气,则胎从而有养矣。
《医录补遗》曰∶妇 人血 海满则行,然妇人性情执着,比之男子十倍,虽有虚证宜补,亦当以执着为虑,况月闭一证,大半属 血虚 气结。
《 妇人良方 》曰∶人之脏腑调和,则血气充实,风邪鬼魅,不能干之。若荣卫虚损,精神 衰弱 ,妖魅鬼精,得入于脏,状如怀娠,故曰鬼胎也。
徐春甫曰∶心属阳而主血,脾裹血以行气。若月经不通,未必不由心事不足, 思虑伤脾 ,有所劳倦,谷气不输,肺金失养,肾水无滋,经血枯涸,以致三五不调,渐致闭绝。虚损 内热 ,骨蒸劳瘵之证作,而率难以治。唯养心则血生,脾健则气布,二者和则气畅血行,而调经之要至矣。
《原病式》曰∶目昧不明, 目赤 肿痛,翳膜 疡,皆为热也。及目膜,俗谓之眼黑,亦为热也。或平白目无所见者,热气郁之甚也。或言目昧为肝肾虚冷者,误也。是以妄谓 肝生 于目,肾主瞳子,故妄言目昧为虚而冷也。然肾水,冬阴也,虚则当热;肝木,春阳也,虚则当冷。肾阴肝阳,岂能同虚而为冷者欤。或通言肝肾之中,阴实阳虚,而无由目昧也。俗妄谓肝肾之气衰少,而不能至于目也。不
《黄帝针经》云∶手阳明大肠,手太阳小肠,皆属足阳明胃。小肠之穴,在巨虚下廉,大肠之穴,在巨虚上廉,此二穴,皆在足阳明胃三里穴下也。大肠主津,小肠主液。大肠、小肠受胃之荣气,乃能行津液于上焦,溉灌 皮毛 ,充实腠理。若饮食不节,胃气不及,大肠、小肠无所禀受,故津液涸竭焉。《内经》云∶ 耳鸣 、 耳聋 ,九窍不利,肠胃之所生也。此胃弱不以滋养手太阳小肠、手阳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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