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细摸所伤之处,或骨断、骨碎、骨歪、骨整、骨软、骨硬,或筋强、筋柔、筋歪、筋正、筋断、筋走、筋粗、筋翻,或为跌扑,或为闪错,或为打撞,然后根据法治之。
用手细摸所伤之处,或骨断、骨碎、骨歪、骨整、骨软、骨硬,或筋强、筋柔、筋歪、筋正、筋断、筋走、筋粗、筋翻,或为跌扑,或为闪错,或为打撞,然后根据法治之。
病名。指生于小腿之下,跟骨之上的 痈 疮。见《 外科大成 》卷二。该病多因湿热 流注 于下肢而成。生于小腿之下,跟骨之上。症见初如 核桃 ,色红漫肿,微 胀痛 。宜清热 解毒 ,活血化瘀,使脓速溃,迟则脓毒伤筋。早期治同外痈;若迟溃则伤筋脉,日久治疗可参见无头疽条。
骨伤科治法之一。指医者用手之动作,使 骨折 、脱臼及软组织损伤复原之方法。见《 伤科汇纂 》卷一。即正骨手法。详见该条。
用手细摸所伤之处,或骨断、骨碎、骨歪、骨整、骨软、骨硬,或筋强、筋柔、筋歪、筋正、筋断、筋走、筋粗、筋翻,或为跌扑,或为闪错,或为打撞,然后根据法治之。
治 骨折 碎,或骨出HT ,先整端正,却服此药,如飞禽六畜所伤,亦能治。 硼砂 (一钱五分) 水粉 当归 (各一钱) 上为末,每服二钱,煎 苏木汤 调服,后但饮 苏木 汤,立效。
铜钱(半两,醋浸淬焦烧,研为末) 木香 (一钱) 自然铜 (一钱) 麝香 (少许) 上为极细末。如在上,食后每服三匙头,嚼 丁香 一枚, 乳香 一粒,无灰酒一小盏;在下,食前。如不折,其药反出。服罢,其痛不可当,勿疑,待一日,如骨未接,再服如前。老者十余日,少者不过五、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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