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官司寇第五 [疏]鄭目錄云:“象秋所立之官。寇,害也。秋者,遒也,如秋義殺害收聚斂藏於萬物也。天子立司寇,使掌邦刑,刑者所以驅恥惡,納人於善道也。”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 [疏]“惟王”至“民極”○釋曰:義已具在《天官》。 乃立秋官司寇,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禁,所以防奸者也。刑,正人之法。《孝經說》曰:“刑者侀也
匠人為溝洫,主通利田間之水道。○洫,況域反。 [疏]注“主通”至“水道”○釋曰:古者人耕,皆畎上種穀,畎遂溝洫之間通水,故知“通利田間水道”。此文與下為目,下別為之耳。 耜廣五寸,二耜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謂之<田巛>。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古者耜一金,兩人并發之。其壟中曰< 田巛>,<田巛>上曰伐。伐之言發也。<田巛>,畎也。今之耜,岐頭
喪祝掌大喪勸防之事。鄭司農云:“勸防,引柩也。”杜子春云:“防當為披。”玄謂勸猶倡帥前引者,防謂執披備傾戲。○披,彼寄反,下同。倡,昌亮反。戲,音虧。 [疏]注“鄭司”至“傾戲”○釋曰:先鄭云“勸防,引柩”,后鄭不從者,但引者,天子千人執六引,在柩車前。防,謂披,在柩車傍,備傾虧。二者別,司農 共為一,故不從。子春云“防當為披”,義無所取,故不從。“玄謂勸猶
◎冬官考工記第六 ○陸曰:“鄭云:‘此篇司空之官也。司空篇亡,漢興,購千金,不得。此前世識其事者,記錄以備大數爾。’” [疏]“冬官考工記”○釋曰:鄭《目錄》云:“象冬所立官也。是官名司空者,冬閉藏萬物,天子立司空,使掌邦事,亦所以富立家,使民無空者也。司空之篇 亡,漢興,購求千金,不得。此前世識其事者,記錄以備大數,《古周禮》六篇畢矣。《古周禮》六篇者,天
磬師掌教擊磬,擊編鐘。教,教視了也。磬亦編,於鍾言之者,鍾有不編,不編者鍾師擊之。杜子春讀編為編書之編。 [疏]注“教教”至“之 編”○釋曰:鄭知“教,教視了”者,《視了》職云:“掌播鼗,擊笙磬、頌磬。”若然,視了不言擊鍾,知亦教視了擊編鐘者,以磬是樂縣之首,故特舉此言,其 實編鐘亦視了擊之,故《镈師》注云“擊鍾者亦視了”也。云“磬亦編,於鍾言之者,鍾有不編
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王所以治之令,冢宰掌王治。○治,直吏反,注及下“凡治”同。 [疏]“御史”至“冢宰”○釋曰:天官冢宰,六典治邦國,八則治都鄙及畿內萬民之治。今此御史亦掌之以贊佐,故同其事。 凡治者受法令焉。為書寫其治之法令,來受則授之。 [疏]“凡治”至“令焉”○釋曰:言“凡”,語廣,謂外內官所有治職者,皆御史書王之法令,授與受者,故言
◎夏官司馬第四 [疏]鄭云:“象夏所立之官。馬者,武也,言為武者也。夏整齊萬物,天子立司馬,共掌邦政,政可以平諸侯,正天下,故曰統六師平邦國。”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夏官司馬,使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政,正也,政所以正不正者也。《孝經說》曰:“政者,正也,正德名以行道。” [疏]注“政正”至“行道”○釋曰:為正者,取
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謂以年幼少時教之舞。《內則》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 [疏]“樂師”至 “小舞”○釋曰:此樂師教小舞,即下文帗舞已下是也。此言小舞,即大司樂教《云門》已下為大舞也。○注“謂以”至“大夏”○釋曰:云“謂以年幼少時教之 舞”,對二十已后學大舞,鄭知者,所引《內則》文是也。云“十三舞勺”者,按彼上文云“十年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損益,謂用功過黜陟者。縣鄙,鄉遂之屬。故書“版”為“班”,鄭司農云:“班,書或為版。版,名籍。”○版,音板。 [疏]“司士”至“之數”○釋曰:云“掌群臣之版”者,謂畿內朝廷及鄉遂都鄙群臣名籍。云“以治其政令”者,即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貴賤之等是也。云“歲 登
宰夫的职责,掌管有关治朝的法令,以规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和群吏的朝位,监察他们是否违反禁令。 依尊卑安排群吏的职事,以待治理来朝宾客的小事,受理诸臣的奏事,以及民众的上书。 掌管[王对于]官府的征召和命令,分辨官府的八类职责[以备征令的下达]。一是正一级的职责,掌管官府的法规制度而审核一年的会计总账。二是师一级的职责,掌管官府的成事品式而审核一月的会计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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