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脏所主 , 生理学 名词。简称 五主 。指 五脏 与体内组织的联系。《 素问 .宣明 五气 篇》:“五脏所主:心主脉,肺主皮, 肝主筋 ,脾主肉, 肾主骨 。是为五主。”
黄帝针经云。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乎终始。五脏为记。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五腑为阳。 足之三阳(胃胆、膀胱之经)。从元气上至目(从九泉之下至卯。在人身为目之二。皆从地出至卯也)。自子至卯一十二度半。 手之三阳(三焦、大肠、小肠之经)。上走手表(自开...
五脏病 ,出《 小儿药证直诀 》。 五脏 的 病理 变化及临床证候,包括心病、 肝病 、 脾病 、 肺病 、 肾病 。详见各条。
五脏热 ,病证名。见《 幼科证治准绳 》。小儿 五脏 偏热而引起 热证 的合称。即 心热 、肝热、 脾热 、肺热、 肾热 。详见各条。
五脏所恶 ,简称“ 五恶 ”(见《 素问 ·宣明五气篇》)。“恶”,有憎厌的意思。 五脏 各随其性能与 气化 而有所恶。所谓“五恶”即“ 心恶热 ”,“ 肺恶寒 ”,“ 肝恶风 ”,“ 脾恶湿 ”、“ 肾恶燥 ”。
五脏遗精 ,病证名。因 五脏病 变所致 遗精 的统称,分称 肝遗 、 心遗 、 脾遗 、 肺遗 、 肾遗 。 五脏 各得其职,则精藏而治。若一脏不得其正,甚者必影响心 肾藏精 功能而致遗精。独因 肾病 遗精者治其肾,由他脏而致者,则与 肾脏 两治之。
五脏郁证 , 脏腑 本 气郁 结所致的病证。见《 证治汇补 .五脏 郁证 》。 心郁 昏昧 健忘 , 肝郁 胁胀 嗳气 , 脾郁 中满不食, 肺郁 干咳 无痰, 肾郁 腰胀 淋浊 ,不能久立。详见心郁、肝郁、脾郁、肺郁、肾郁各条。
五脏衄 ,病证名。指因 七情 太过引起 五脏 功能失调所致的 鼻衄 。《 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卷九:“积 怒伤肝 ,积 忧伤肺 ,烦 思伤脾 , 失志 伤肾,暴 喜伤心 ,背能动血,蓄聚不已,停留胸间,随气上溢,入 清气 道中,发为鼻衄,名五脏衄。”临床上应审证求因, 辨证 用药。详见鼻衄条。
五脏痫 ,病名。 肝痫 、 心痫 、 脾痫 、 肺痫 、 肾痫 的合称。出《 备急千金要方 》卷五。治法皆以清痰 降火 为主,或加 五脏 补养之药。有风者驱风,有痰者 豁痰 ,因气者 清气 ,因惊者镇惊,各随所得之由加减用药。详见各条。
五脏之长 ,人体器官名。指肺在体腔 脏腑 中位居最高, 真气 的充养全身,水谷 津液 的敷布,都必须依赖 肺气 呼吸 宣化,故肺为五脏之长。《 素问 .痿论》:“肺者, 脏之长 也,为心之盖也。” 张志聪 注:“ 脏真 高于肺,朝 百脉 而行气于脏腑,故为脏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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