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感时疫,须治之于早,则热不深入而伤胎。当汗、当清之证,当速治不待言,当下之证尤不可迟。若因妊娠忌下伤胎之说,因循略迟,则胎受热蒸而反易坠。一见里证,速下其热,其胎反安然无事。盖有病则病受之,内经所谓∶有故无殒者,于此见之,此历验不诬者。妊娠受疫,当下失下,至于舌黑腰痛,少腹下坠至急,则其胎多死腹中,自欲坠矣。此时下亦坠,不下亦坠,然下之胎坠,母犹可救十中
时疫 发热 与风寒杂证同,其发热时,气、色、神、脉、舌苔则不同。辨得为时疫发热,又当知有浅、深、表、里之异,不辨无以施治。发热表证居多,亦有里证发热,半表半里发热,余邪不尽复出于表发热,邪退正虚发热。 而表证发热,脉不浮、不沉而数,寸大于关尺,热在皮肤,扪之烙手,久按反轻,必兼 头痛 、项强、腰痛、胫酸,或头面、身体、皮肤有红肿疼痛。诸证不必全现,有一于此,
大劳、大欲、大病、久病后为四损。气血两虚,阴阳并竭,复受疫邪,正虚则邪入愈深,邪深则传化难出,汗、下伤正而正脱,补助郁邪而邪锢,多不可治。然补泻兼施,间有愈者。有补泻合用之法,有先补后泻之法,有先泻后补之法。凡 人参败毒散 、 人参白虎汤 、 黄龙汤 、 竹叶石膏汤 ,皆补泻合用之法也。先用补剂,后施汗、下,先补后泻之法也。先用汗、下,后施补剂,先泻后补之法
三复者,劳复、食复、自复也。劳复者,大病后因劳碌而复也。不必大费气力,即梳洗、沐浴亦能致复。复则复热,诸证复起,惟脉不沉实为辨。轻者静养自愈;重者必大补,以调其营卫,和其脏腑,待其表里融和方愈。误用攻下、清凉,必致不救, 安神养血汤 主之。若因饮食过多而复者,舌苔必复黄,轻者损谷自愈,重则消导始愈。 若无故自复者,乃伏邪未尽也,当问从前所见何证,服何药而解,
妇人时疫悉与男子同,惟当经期则治法略异,以其关乎血室也。凡遇感疫值经期者,治法必兼少阳,以少阳与厥阴为表里,厥阴为血室,血室一动,邪必乘虚而犯之,须分适来因受病而止、适来受病而自行、适断而受病三种,则虚实自见。 凡 经水 适来而受疫气遽止者,必有 瘀血 ,要再察其胁、腰、少腹,有牵引作痛拒按者,必以清热、消瘀为主,小 柴胡 加 赤芍 、延胡、 桃仁 、归尾、
时疫下法与 伤寒 不同∶伤寒下不厌迟,时疫下不厌早;伤寒在下其燥结,时疫在下其郁热;伤寒里证当下,必待表证全罢;时疫不论表邪罢与不罢,但兼里证即下;伤寒上焦有邪不可下,必待结在中、下二焦,方可下,时疫上焦有邪亦可下,若必待结至中、下二焦始下,则有下之不通而死者;伤寒一下即已,仲景承气诸方多不过三剂;时疫用下药至少三剂,多则有一、二十剂者。 时疫下法有六∶结邪
时疫本不当补,而有屡经汗、下、清解不退者,必待补而愈。此为病药所伤,当消息其所伤在阴、在阳,以施补阴、补阳之法。疫邪为热证,伤阴者多,然亦有用药太过而伤阳者,则补阴、补阳又当酌其轻重,不可偏废。凡屡经汗、下、清、和而 烦热 加甚者,当补阴以济阳。所谓寒之不寒,责其无水者是,六味、四物、生脉、养荣诸方酌用。屡经汗、下、清、和,热退而昏倦痞利不止者,当补阳。所谓
妇人时疫悉与男子同,惟当经期则治法略异,以其关乎血室也。凡遇感疫值经期者,治法必兼少阳,以少阳与厥阴为表里,厥阴为血室,血室一动,邪必乘虚而犯之,须分适来因受病而止、适来受病而自行、适断而受病三种,则虚实自见。 凡 经水 适来而受疫气遽止者,必有 瘀血 ,要再察其胁、腰、少腹,有牵引作痛拒按者,必以清热、消瘀为主,小 柴胡 加 赤芍 、延胡、 桃仁 、归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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