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法曰:“千人而成权,万人而成武。”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武先加人者,敌无威接。故兵贵先,胜于此,则胜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 凡我往则彼来,彼来则我往,相为胜败,此战之理然也。夫精诚在乎神明,战(楹)[权]在乎道之所极。有者无之,无者有之,安所信之。 先王之所传闻者,任正去诈,存其慈顺,决无留刑。故知道者,必先图不知止之败,恶在乎必往有功。轻进而求战,
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形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陈,则千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天下莫能当其战矣。 古者,士有什伍,车有偏列。鼓鸣旗麾,先登者未尝非多力国士也,先死者[亦]未尝非多力国士[也]。损敌一人而损我百人,此资敌而伤我甚焉,世将不能禁。征役分军而逃归,或临战自北,则逃伤甚焉,世将不能禁。杀人于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杀人
诸去大军为前御之备者,边县列候,相去三、五里。 闻大军为前御之备,战则皆禁行,所以安内也。 内卒出戍,令将吏授旗鼓戈甲。发日,后将吏及出县封界者,以坐后戍法。兵戍边一岁,遂亡不候代者,法比亡军。父母妻子知之,与同罪;弗知,赦之。卒后将吏而至大将所一日,父母妻子 尽同罪。卒逃归至家一日,父母妻子弗捕执及不言,亦同罪。 诸战而亡其将吏者,及将吏弃卒独北者,尽斩之
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暴乱,本仁义焉。战国则以立威抗敌相图,而不能废兵也。 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败矣。文所以视利害、辨安危;武所以犯强敌、力攻守也。 专一则胜,离散则败。陈以密则固,锋以疏则达。卒畏将甚于敌者胜,卒畏敌甚于将者败。所以知胜败者,称将于敌也。敌与将,犹权衡焉。 安静则治,暴疾则乱。出
将军奉命出征,君主必先在宗庙商定大计,然后在朝廷发布命令,并亲自把斧钺授予将军说:“左、右、中三军,皆有分掌的职权,如有越级报告的处死。军队中除将军外不得发布命令,擅自发布命令的处死。扣压命令的处死,贻误命令执行的处死。”将军受领任务后,向下级宣布说:“出了京城以后,限于正午以前,树立营表,设置辕门,等待军队报到,如果超过规定时间而迟到的依法惩办。”将军入营
战争有用道胜的,有用威胜的,有用力胜的。讲求军事准备,判明敌人虚实,设法促使敌人士气沮丧而内部分化,虽然军队的组织形式完整但却不能用来作战,这就是以道胜。审定法制,严明赏罚,改善武器装备,使人人都有必战的决心,这就是以威胜。击破敌军,斩杀敌将,使用各种攻城器械强攻敌人城邑,粉碎敌人防御,占领敌国土地,功成之后,班师回国,这就是以力胜。战争决策者明白这些,就能
治理民众用什么办法呢?回答是,没有五谷人们就没有饭吃,没有丝麻人们就没有衣穿,所以吃饭有了粮食,穿衣有了丝麻,男子从事耕种,女子从事纺织,人们专事耕织不受其他事务的影响,国家就有储备了。提倡男子不要从事奢侈品的雕刻,女子不要从事装饰品的刺绣。木制的食器容易渗水,金属的食器带有腥味,圣人的饮食用具都是来源于土,因而制作陶土用具,这就可杜绝天下的浪费了。 如今,
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已)[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
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因)[困]在于豫备;慎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敢断;得众在于下人。 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偏在于多私;不祥在于恶闻己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于离贤;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危在于无号令。
臣闻人君有必胜之道,故能并兼广大,以一其制度,则威加天下。有十二焉:一曰连刑,谓同罪保伍也;二曰地禁,谓禁止行道,以网外奸也;三曰全军,谓甲首相附,三五相同,以结其联也;四曰开塞,谓分地以限,各死其职而坚守也;五曰分限,谓左右相禁,前后相待,垣车为固,以逆以止也;六曰号别,谓前列务进,以别其后者,不得争先登不次也;七曰五章,谓彰明行列,始卒不乱也;八曰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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