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络肢节的相互联系,使四肢肘膝以下根部和本部所在的五输穴的针刺效应可远达于头面躯干的结部和标部,这就产生了经脉所过,主治所在的循经远道取穴法则。师传阴刺法取双太溪穴,治发音嘶哑,咽干嗌痛,效果较好,一则因“足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二则是“少阴根于涌泉,结于廉泉”。三则“少阴之本在内踝下上三寸中……标背俞与舌下两脉”。这说明太溪穴与咽喉部通过经脉联系...
宣,扬制曰宣朗,君召臣曰宣唤,臣奉君命宣布上意,皆宣之意也。
...疗病不愈。 凡 野狼毒 枳实 橘皮 半夏 麻黄 吴茱萸 ,皆欲得陈久者良,其余唯须精新也。 问曰,凡和合汤药,治诸草石虫兽,用水升数,消杀之法则云何,答曰,凡草有 根茎 枝叶,皮骨花实,诸虫有毛翅皮甲,头足尾骨之属,有须烧炼炮炙,生熟有定,一如后法,顺方者福,逆之者殃,或须皮去肉,或去皮须肉,或须根茎,或须花实,依方炼治,极令净洁,然后升合秤两,勿令参差,药...
宣,扬制曰宣朗,君召臣曰宣唤,臣奉君命宣布上意,皆宣之意也。
火有人火.有相火.人火者.所谓燎原之火也.遇草而 .得木而燔.可以湿伏.可以水灭.可以直折. 黄连 之属可以制之.相火者.龙火也.雷火也.得湿则 .遇水则燔.不知其性而以水折之.以湿攻之.适足以光焰烛天.物穷方止矣.识其性者.以火逐之.则焰灼自消.炎光扑灭.古书 泻火 之法.意盖如此.今人率以 黄柏 治相火.殊不知此相火者.寄于肝肾之间.此乃水中之火.龙雷之
...,多不能下。故经曰∶寒因热用。未利再服,热甚者,此一剂分大半作一服,未利再服少半。热更甚者,一剂都作一服。热势甚者,亦可并此二剂为一服(剂∶分剂,一剂为一料),方得利而效者,临时消息以利为度(消息谓损益多少也)。 凡用药多少,仿于此耳。 小承气汤 大黄(半两) 浓朴(三钱) 枳实(三钱) 上锉如麻豆大,作二服,每服用水一盏、生姜三片,煎至半盏,绞取汁热服,未...
火有人火.有相火.人火者.所谓燎原之火也.遇草而 .得木而燔.可以湿伏.可以水灭.可以直折. 黄连 之属可以制之.相火者.龙火也.雷火也.得湿则 .遇水则燔.不知其性而以水折之.以湿攻之.适足以光焰烛天.物穷方止矣.识其性者.以火逐之.则焰灼自消.炎光扑灭.古书 泻火 之法.意盖如此.今人率以 黄柏 治相火.殊不知此相火者.寄于肝肾之间.此乃水中之火.龙雷之
凡眼病多因五脏壅热上冲使然,故汤饮之剂.不可见火.盖药性得火则热.投之脏腑.恰如扬汤止沸.非谓无益. 又且害之.须是净洗向日.如遇阴雨.亦当风干.若食前补实等药.或炮或炙.一根据方法.今具于左. 乌头 、 附子 ,生用去皮尖.熟则用灰火炮裂去皮尖. 牡蛎 生用则去泥.熟用盐泥固济. 炭火 烧通赤取净.须左顾者. 诸角先镑治为细末.然后入药和合.宝石亦然. 大
《婴童宝鉴》云∶凡修合药饵,切要分别州土,深晓好恶,明辨真伪。然后精细洁净,炮、 炙、爆,一一都了。乃根据方分两,仔细秤定,始可合和。又合和之际,当须用不津器盛药,勿令尝嗅。(《太平圣惠方》云∶不可众鼻嗅之,众口尝之,恐损药精气,用之无灵效耳。)又不可全用古方,恐分两差误。今之与古,风俗尚乃不同,岂得更用古方之分两也。今时医人,修合小儿药物,惟少是妙,故别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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