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欧阳晔知端州,有桂阳监民争舟殴死,狱久不决。晔出囚饮食之,皆还于狱,独留一人。留者色动。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不知所以然,晔曰:吾视食者皆以右手,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右肋,此汝杀之明验也。囚乃伏罪。
唐李靖为岐州刺史,或告其谋反。高祖命御史往案之,御史知其诬,请与告事者偕行。行数驿,御史诈称失去原状,惊惧异常,乃祈告事者别疏一状。比验,乃与原状不同,即还以闻。高祖大惊,告事者伏诛。
唐戴胄为大理少卿,时长孙无忌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阁,右仆射封德彝论监门校尉不觉察,罪死。无忌当赎。胄曰:校尉与无忌罪均。臣子于君父,不得称误。御汤药饮食舟船误,不如法,皆死。陛下录无忌功,原之可也。若罚无忌,杀校尉,不可谓刑。帝曰:法为天下公,朕安得阿亲戚。诏复议。德彝固执,胄驳之曰:校尉缘无忌以致罪,法当从轻。若皆过误,不当独死。由是无忌与校尉皆免死。 谨
大理王罕知郓州时,有狂妪数邀诉事,言无伦理。从骑屏逐之,罕令引归厅事,叩阶徐问,妪虽言语杂乱,然时有可采者,乃是人之嫡妻无子,其妾有子,夫死为妾所逐,累诉不直,因恚而狂。罕为直其事,尽以家赀与之。
雨否固在天,然由此观之,其辨狱必能平允,固宜师其辨不必其雨 颜真卿,玄宗时再迁监察御史,使河陇时,五原有冤狱久不决,天且旱,真卿辨狱而雨。郡人呼御史雨。
唐柳浑为江西察判时,僧有夜饮火其庐者,归罪喑奴。军候受财,不诘狱具。浑与其僚崔佑甫白奴冤于观察使魏少游,促讯其僧。僧乃首伏。
唐张鷟为河阳尉,有吕元伪作仓督冯忱书,盗粜仓粟。忱不认而元执之坚,张乃取元告状用纸,贴两头,唯留二字,问是汝书?曰:非。乃去贴,即是元状。先决五十,又贴诈为冯忱书,留二字问之,乃曰:是。及去贴,乃诈书也。元于是伏罪。
陵州仁寿县有里胥洪氏,利邻人田,绐之曰:我为收若税,免若役。邻人喜刬其税,归之。逾二十年,且伪为劵,以茶染纸,类远年者,讼之于县。县令江某郎中取纸卷展开视之,曰:若远年纸,里当色白。今表里如一,伪也。讯之果服。
国朝易贵,成化间守辰州府,有窭人担纸息肩路旁,倦而寐熟,盗去。诉于贵,即使人抬失纸处一石到府阶下,杖焉。拥入观者如市,闭门,量罚观者以资窭人。复诘曰:汝纸有志乎?曰:有。遂俾住在外,数日出公牍,泛买诸贾人纸,彼送至令,各书名于上。乃召窭人认之,果得原纸。因追究盗纸人伏罪。
尚书 李南公为河北提刑时,有班行犯罪下狱,案之不服,闭口不食者百余日。狱吏不敢拷讯,南公曰:我能立使之食。引出问曰:吾以一物塞汝鼻,汝能终不食乎?其人惧,即食。盖彼善服气,以物塞鼻,则气结不通。是以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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