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名」来禽、 文林郎 果。 「气味」酸、甘、温、无毒。 「主治」 1、水痢不止。用 林檎 半熟者十枚,加水二升,煎成一升,连 林檎 一起吃下。 2、小儿下痢。用林檎、构子同捣汁,任意饮服。 3、小儿闪癖( 头发 竖立,发黄,全身瘦弱)。用干林檎脯研为末和醋涂患处。
释名 来禽、文林郎果。 气味 酸、甘、温、无毒。 主治 水痢不止。用林檎半熟者十枚,加水二升,煎成一升,连林檎一起吃下。 小儿下痢。用林檎、构子同捣汁,任意饮服。 小儿闪癖(头发竖立,发黄,全身瘦弱)。用干林檎脯研为末和醋涂患处。 附方 林檎即现在通称的花红。
沃实 酒 [药物组成] 牛蒡根 (切)二大升 枳实 (炙)八两 磁石 一斤 薏苡仁 一斤 玄参 六两 乌蛇 脯(炙)六两 生 地黄 (切)二大升 乌豆(小粒者)一大升 [功能主治] 脚气 。 [用法用量) 任性多少。 [制备方法] 上药八味细切,绢袋盛,用 无灰酒 一大斗,浸经三日。 [资料来源] 唐·《外台秘要》、明·《普济方》
兽歧尾杀人。鹿豹纹杀人。 羊心 有孔杀人。 马蹄 夜目,五月以后食之杀人。犬悬蹄,肉有毒杀人。不可食。米瓮中肉杀人。漏沾脯杀人。肉中有有星如米杀人。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有毒杀人。脯曝不燥,火烧不动,入腹不消,久置 黍米 瓮中,令 人气 闭。 白马鞍下肉,食之损人五脏。马及鹿膳白不可食。 奶酪 及大酢和食,令人为血痢。驴、马、 兔肉 ,妊娠不可食。奶酪煎...
兽歧尾杀人。鹿豹纹杀人。 羊心 有孔杀人。 马蹄 夜目,五月以后食之杀人。犬悬蹄,肉有毒杀人。不可食。米瓮中肉杀人。漏沾脯杀人。肉中有有星如米杀人。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有毒杀人。脯曝不燥,火烧不动,入腹不消,久置 黍米 瓮中,令 人气 闭。 白马鞍下肉,食之损人五脏。马及鹿膳白不可食。 奶酪 及大酢和食,令人为血痢。驴、马、 兔肉 ,妊娠不可食。奶酪煎...
兽歧尾杀人。鹿豹纹杀人。 羊心 有孔杀人。 马蹄 夜目,五月以后食之杀人。犬悬蹄,肉有毒杀人。不可食。米瓮中肉杀人。漏沾脯杀人。肉中有有星如米杀人。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有毒杀人。脯曝不燥,火烧不动,入腹不消,久置 黍米 瓮中,令 人气 闭。 白马鞍下肉,食之损人五脏。马及鹿膳白不可食。 奶酪 及大酢和食,令人为血痢。驴、马、 兔肉 ,妊娠不可食。奶酪煎...
兽歧尾杀人。鹿豹纹杀人。 羊心 有孔杀人。 马蹄 夜目,五月以后食之杀人。犬悬蹄,肉有毒杀人。不可食。米瓮中肉杀人。漏沾脯杀人。肉中有有星如米杀人。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有毒杀人。脯曝不燥,火烧不动,入腹不消,久置 黍米 瓮中,令 人气 闭。 白马鞍下肉,食之损人五脏。马及鹿膳白不可食。 奶酪 及大酢和食,令人为血痢。驴、马、 兔肉 ,妊娠不可食。奶酪煎...
目录 《证类本草》艾汁方 ▼ 相关方剂 ▲ 返回目录 《证类本草》:艾汁方 【处方】生艾(捣,取汁)。 【功能主治】 下蛔。主 蛔虫 ,或心如刺, 口吐清水 。 【用法用量】取肥香脯1方寸片,先吃,令虫闻香,然后即饮1升。 【摘录】方出 《证类本草》 卷九引 葛氏方 ,名见 《圣济总录》 卷九十九
【气味】酸,热,有小毒。生食多,伤筋骨(《别录》)。 颂曰︰杏之类梅者味酢,类桃者味甘。 宗奭曰︰凡杏性皆热。小儿多食,致疮痈膈热。 扁鹊曰︰多食动宿疾,令人目盲、须眉落。 源曰︰多食,生痰热,昏精神。产妇尤忌之。 【主治】曝脯食,止渴,去冷热毒。心之果,心病宜食之(思邈)。
动态 图片 释名 来禽、文林郎果。 气味 酸、甘、温、无毒。 主 治 水 痢 不止。用林檎半熟者十枚,加水二升,煎成一升,连林檎一起吃下。 小儿 下痢 。用林檎、构子同捣汁,任意饮服。 小儿闪癖(头发竖立,发黄,全身瘦弱)。用干林檎脯研为末和醋涂患处。 附方 林檎即现在通称的花红。
所有搜索结果仅供参考,如需解决具体问题请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