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贵轻财 汉李广历七郡太守,前后四十余年,赏赐辄分其麾下,饮食与士卒共之,家无余财,终不言生产事。将兵乏绝处,见水,士卒不尽饮,不近水;士卒不尽餐,不尝食。士卒以此爱乐为用也。 窦婴为大将军,婴言袁盎、栾布诸名将贤士在家者,进之所得金,陈廊庑下,军吏过辄令裁量其用,金无入家者。 后汉祭遵为人廉约小心,克己奉公,光武以为刺奸将军,赏赐辄尽与士卒,家无私财。 魏
绝艺 梁大同初,魏军复围南郑,杜怀宝命第三子嶷帅二百人与魏前锋战于光道寺。 流矢中其目,失马,敌人交槊将至,嶷斩其一骑而上,骑以归。嶷膂力绝人,便马善射,一日中战七八合,所佩霜明朱弓四石,每出杀伤数百人,敌人惮之,号为杜彪。 陈众军北伐,萧摩诃随都督吴明彻济江攻秦郡。时齐遣大将尉破胡等率众十万来援,其前队有苍头、犀角、大力之号,皆身长八尺,膂力绝伦,其锋甚锐
持重 秦王翦将兵六十万伐李信,击荆。荆闻王翦益军而来,乃悉国中兵以拒秦。 王翦至,坚壁而守之,不有战。荆兵数出挑战,终不出。王翦日休士洗沐而善饮食,抚循之,亲与士卒同食。久之,王翦使人问:“军中戏乎?”对曰:“方投石起距。”于是,王翦曰:“士卒可用矣!”荆数挑战而秦不出,乃引而东。翦因举兵追之,令壮士击之,大破荆军。 汉赵充国击西羌,至金城,欲渡河,恐为寇所
饵兵勿食 春秋时。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采樵者以诱之(,卫也。樵,薪也)。”从之。绞人获三十人(获楚也)。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坐,犹守也。覆设伏兵以待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 后汉光武初,冯异与邓禹率车骑将军邓弘等,议攻赤眉。异曰:“贼余众尚多,可稍以恩信倾,难卒以用兵破之也。上
叙曰:王者守在四陲,东西北尤重,怀柔示信,谨疆场之事;折冲御侮,张蕃卫之服;治险阻,缮甲兵,严烽燧,设亭障,斯长辔远驭之术也。宋制:东起沧海,至北平军,十数城、六百馀里,属河北路;东起大郡,西缘大河,至隰州,十三城、千馀里,属河东路;东起延安,穷边至阶州,十五城、千馀里,属陕西路;巴蜀之地,黎、惟、威、茂、文、龙、永康,属益利州路;戎、泸、夔、施、黔、云安,
阵法总说 昔称:善师者不阵,善阵者不战。此言伐谋制变先声后实,军志素定夺敌人之心,不待旗垒之相摩、兵矢之相接,而胜负之势决于前矣。其次,则立部 曲 ,度权谋,先偏后伍,弥缝其阙,用以乘机而佐胜。由中古以来未之或改。大要在士卒训练,兵械坚良,号令以申之,赏罚以督之。因山川形势之宜,讲步骑离合之要,不嚣不隘,按阵而居。常以我逸待彼劳,常以我治待彼乱,常以我近待彼
陕西路 陕西路,《禹贡》雍梁冀豫四州之地,而雍州全得焉。天文东井与鬼宿之分。 西接羌戎,东界潼陕,南连巴汉,北际朔方,自安定、北地、上郡皆逼近戎狄,历代未尝去战备,武都之地则氐羌杂处,武威以西皆匈奴接境,故防秋乘塞,严兵置戎,并列雄镇,以讲武经为中朝之西屏。 延丹坊堡安军路延州延安郡,古白翟地,唐置州,升为总管府。徙吐谷浑部落,立浑州、宽州、浩(音诰)(
叙战上 夫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伐谋者,攻敌之心,使不能谋也。伐交者,绝敌之援,使不能合也。伐兵者,合刃于立尸之场,不得已而用之也。然则善制战者,必先审于己,一得地利,二卒习服,三器用利,然后察彼之形势。不明敌人之政者,不加兵;不明敌人之情者,不誓约;不明敌人之将者,不先军;不明敌人之士者,不先阵。知彼知此,则始定计于内,出兵于境,是谓以理击乱,以教
东西川峡路,《禹贡》梁雍荆三州之地,而梁州地为多,天文与秦同分。春秋楚、巴、庸、夔、诸国之地,后皆属楚,秦之汉中、蜀郡、黔中、南郡、巴郡皆其境也。东至荆峡,北控剑栈,西南接羌戎,而巴蜀、广汉本南夷地,沉黎、维川制生獠、吐蕃,云安、清江控、夜郎,江油、阴平氐羌之地,南溪、卢川抚南诏之国。其涪渝数州,亦有夷人,不为边患,故不录。而施州、黔中置义军土丁,防
行军约束 凡行军及在营,应军中条约,主将并须先出榜晓告,令将士知审。 凡军行,大将平明与诸将论一日之事,暮与诸将议一夜之事。 凡欲攻围,只主将知委,应行将士不得预知,并候临时唱发。 凡前有斗敌,主将先须下令,合到远近处所及收军记号准节。 凡军行在路,四面各三里止绝行人,不得令辄犯队伍(犯者并执送所在官司。 其山川狭隘处,更不定 地理 ,但犯队伍者即坐)。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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