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受时疫悉与大人同,而时见惊搐类于 惊风 ,误治多死,用大人治疫清解诸法,减小剂料以治之则愈。小儿不能言,遇当下证,既不知其 谵妄 ,复难验其舌苔,则当验其唇,唇赤而燥即是下证,此幼科之要诀也。
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剂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所谓寒热并用者,因时疫之热夹有他邪之寒,故用此法以和之也。凡方中有 黄连 与 生姜 同用, 黄芩 与 半夏 同用, 石膏 与 苍术 同用, 知母 与 草果 同用者皆是。所谓补泻合用者,因时疫之邪气实,人之正气虚,故用此法以和之。凡方中有参、 、归、芍与硝、黄、枳、朴同用者是。所谓表里双解者,因疫
妊娠感时疫,须治之于早,则热不深入而伤胎。当汗、当清之证,当速治不待言,当下之证尤不可迟。若因妊娠忌下伤胎之说,因循略迟,则胎受热蒸而反易坠。一见里证,速下其热,其胎反安然无事。盖有病则病受之,内经所谓∶有故无殒者,于此见之,此历验不诬者。妊娠受疫,当下失下,至于舌黑腰痛,少腹下坠至急,则其胎多死腹中,自欲坠矣。此时下亦坠,不下亦坠,然下之胎坠,母犹可救十中
三复者,劳复、食复、自复也。劳复者,大病后因劳碌而复也。不必大费气力,即梳洗、沐浴亦能致复。复则复热,诸证复起,惟脉不沉实为辨。轻者静养自愈;重者必大补,以调其营卫,和其脏腑,待其表里融和方愈。误用攻下、清凉,必致不救, 安神养血汤 主之。若因饮食过多而复者,舌苔必复黄,轻者损谷自愈,重则消导始愈。 若无故自复者,乃伏邪未尽也,当问从前所见何证,服何药而解,
大劳、大欲、大病、久病后为四损。气血两虚,阴阳并竭,复受疫邪,正虚则邪入愈深,邪深则传化难出,汗、下伤正而正脱,补助郁邪而邪锢,多不可治。然补泻兼施,间有愈者。有补泻合用之法,有先补后泻之法,有先泻后补之法。凡 人参败毒散 、 人参白虎汤 、 黄龙汤 、 竹叶石膏汤 ,皆补泻合用之法也。先用补剂,后施汗、下,先补后泻之法也。先用汗、下,后施补剂,先泻后补之法
凡病皆以虚、实、寒、热四字为大纲,时疫何独不然,但虚、实、寒、热之真者易辨,似者难辨。前所列时疫表、里诸证,皆实邪、热邪,而实热中亦有虚寒。四损、四不足皆虚邪、寒邪,而虚寒中亦有实热,余于逐条下已细辨之矣。然有实证似虚,虚证似实,热证似寒,寒证似热,尤不可不细辨,故复通论而详述之。 所谓实证似虚者,即以表证论之∶ 头痛 、 发热 ,邪在表也,其脉当浮,证当无
四损由人事,四不足由天禀;四损在临时,四不足在平素。然四不足亦有由四损而来者,不可以四损之外,便无不足。四不足者,气、血、阴、阳也。气不足者,少气不足以息,语言难出也,感邪虽重,反不成胀满,痞塞,凡遇此证,纵宜宣伐,必以养气为主。血不足者,面色萎黄,唇口刮白也,感邪虽重,面目反无阳色,纵宜攻利,必以养血为主。阳不足者,或四肢厥逆,或肌体 恶寒 ,恒多泄泻,至
疫邪见证,千变万化,然总不出表里二者。但表证中有里邪,里证中有表邪,则又不可不细察也。故列证分表里以尽其常,又细辨以尽其变,使人人临证,胸有定见,少救横夭于万一耳。
作者:吴又可 朝代:明·崇祯末年 年份:公元1641年 序一 序二 序三 卷之一 一辨气 二辨色 三辨舌 辨传经 夹血 夹脾虚 夹肾虚 夹亡血 夹疝 夹心胃痛 夹哮喘 卷之二 表证 发热 恶寒 寒热往来 头痛 头眩 头胀 头重 目胀 项强酸 背痛酸 腰痛酸 膝痛酸 胫腿痛酸 足痛 肩臂痛酸 腕痛 周身骨节酸痛 身重 自汗 盗汗 战汗 狂汗 头肿 面肿 颈项肿
时疫本不当补,而有屡经汗、下、清解不退者,必待补而愈。此为病药所伤,当消息其所伤在阴、在阳,以施补阴、补阳之法。疫邪为热证,伤阴者多,然亦有用药太过而伤阳者,则补阴、补阳又当酌其轻重,不可偏废。凡屡经汗、下、清、和而 烦热 加甚者,当补阴以济阳。所谓寒之不寒,责其无水者是,六味、四物、生脉、养荣诸方酌用。屡经汗、下、清、和,热退而昏倦痞利不止者,当补阳。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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