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
第三十条 药物的 临床试验 (包括 生物等效性 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 药理学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中药生产流通监管力度,努力保持中药质量总体稳定。但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药材产量与需求矛盾加剧,价格剧烈波动,中药生产流通领域问题突出,制假售假现象有所抬头。 国食药监安[2012]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中药生产流通监管力度,努力保持中药质量总体...
中国的医疗体制目前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各种观念相互冲撞,各种法规纷纷出台,关于医患关系的说法莫衷一是,但基本上都是在照搬国外的做法,所谓差别也无非是倾向于美国还是欧洲。然而,中国目前的医疗体制与世界各国均不相同,中国目前是用占世界3%的卫生资源解决占世界22%人口的卫生保健问题,医患关系比较紧张的状态必然还会在一个时期内存在。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规制医患关系,...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
第一节 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条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第一百条 药品注册标准的
附件5: 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一、境内生产药品 1。证明性文件: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 (2)《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2。五年内生产、销售、抽验情况总结,对产品不合格情况应当作出说明。 3。五年内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 不良反应 情况总结。 4。
第四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 化学 原料药 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治疗 艾滋病 、 恶性肿瘤 、罕见病等 疾病 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符合前款
第一节 进口药品的注册 第八十四条 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但经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确认该药品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批准进口。 申请进口的药品,其生产应当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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