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令史 ,元代医官名。为 太医院 内低级官员。一般设八人,其选任及待遇,政府规定要在各部令史并相应职官内选取。若系省部发去,考满同诸监令史,拟正八品,自用者降等任用。太医院令史一职始设于元 至治 二年(公元1322年)。
太医院判官 ,金代医官职称之一。其官阶一般为从八品,位在提点院使、副使之下,其职责是协助提点、院使掌管医药方面的事宜及 太医院 行政事务。
太医院吏目 ,明、清两代医官名。明代 太医院 内一般设吏目十人,其职位一般在院使,院判之下御医、 医士 之上。官阶一般为从九品。清代太医院一般设吏目三十人(八品十五人,九品十五人)。其职位在院使、院判、御医之下,医士、医员之上。
太医院经历 ,元代医官名。其职始设于元 至治 二年(公元1322年)。一般设二人,官阶从七品,位在同佥、院判之下,都事、照磨之上,是 太医院 中负责日常事务的中级官员。
太医院同佥 ,元代医官名。始设于元 至治 二年(公元1322年)。一般设二人,官阶正四品,位在院使、同知、佥院之下院判、经历等职之上。协助院使工作。
太医院佥院 ,元代医官职称之一。此职设于元 至治 二年(公元1322年)。一般设二人,官阶从 三品 ,位在院使、同知之下同佥、院判之上。主要职责是协助院使掌管 医事 。
太医院提点 ,金、元时期医官名。此职始设于金代,为金元时期 太医院 中的最高医官,主管太医院各种行政事务及宫廷医药大事,金代太医院提点官阶为正五品,元代太医院提点为正二品。元代太医院最高医官名称变化较大,详该条。
太医院院判 ,元、明、清三代官名。元 至治 二年(公元1322年)始设院判一职。共二人,官阶正五品,位在院使、同知、佥院、同佥之下。明、清时期,院判职在院使之下,两代均设二人,正六品。院判的职责是协助院使掌管医疗事务。
太医院知印 ,元代医官名。其职始设于元 至治 二年(公元1322年)。一般设二人,是 太医院 中掌管印章的低级官员。
太医院通事 ,元代医官名。始设于元 至治 二年(公元1322年)。共2个,官阶为正八品以下,主要职责是办理 太医院 中的一般事务,属于太医院中之低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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