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医官名。其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一般设二人,官阶从七品,位在同佥、院判之下,都事、照磨之上,是太医院中负责日常事务的中级官员。
元代医官名。为太医院内低级官员。一般设八人,其选任及待遇,政府规定要在各部令史并相应职官内选取。若系省部发去,考满同诸监令史,拟正八品,自用者降等任用。太医院令史一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
明、清两代医官名。明代太医院内一般设吏目十人,其职位一般在院使,院判之下御医、医士之上。官阶一般为从九品。清代太医院一般设吏目三十人(八品十五人,九品十五人)。其职位在院使、院判、御医之下,医士、医员之上。
金代医官名。此职之设与医学教育有关。金代太医院兼有医学教育的功能,当时医学分十科,某一科的医学生达到十人时,则设管勾一人,负责教学工作。选精医术者充任。地方医学此时也有管勾的设置,管勾的官阶一般为从九品。
元代医官名。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一般设二人,官阶正四品,位在院使、同知、佥院之下院判、经历等职之上。协助院使工作。
元代医官职称之一。此职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一般设二人,官阶从三品,位在院使、同知之下同佥、院判之上。主要职责是协助院使掌管医事。
元、明、清三代官名。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始设院判一职。共二人,官阶正五品,位在院使、同知、佥院、同佥之下。明、清时期,院判职在院使之下,两代均设二人,正六品。院判的职责是协助院使掌管医疗事务。
元代医官名。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共2人,官阶从七品,属于太医院中的低级官员。
金代医官职称之一。其职位仅次于太医院提点和院使。官阶为从六品,协助提点和院使掌管医药行政事务。
太冲脉 ,即 冲脉 的别称,因其有调养女子的 月经 和胞胎而得名,如《素问上古天真论》:「(女子)二七而 天癸 至,任 脉通 , 太冲脉 盛, 月事 以时下,故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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