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者。血气不通之意。考之内经有言。是病多因寒气内客。而热绝少。又考诸书所论。痛有因寒因热因风因湿因滞因血因气因火因虫之分。予尝按书细考。大约痛属于寒于湿于滞于血。则多守而不走。痛属于风于火于热于气于虫。则多走而不守。痛属于湿于滞。则多肿胀高起。痛属于寒。则多毛骨耸直。痛属于热。则多神气不失。痛属于气。则痛必见肿突。其肿时胀时消。痛属于滞。则痛得食则增。痛属于
(龟鳖)凉肝血热 鳖肉 (专入肝)。止有雌无雄。与蛇与鼋为匹。形多变幻。故书有言鳖有三足赤足者不宜食。独目者不宜食。头足不缩者不宜食。目凹陷者不宜食。腹下有王字卜字文蛇文者不宜食。生于山上者名旱鳖不宜食。腹赤如血者名 朱鳖 不宜食。此有毒杀人。不宜食鳖之说也。又言鳖合 鸡子 苋菜 食则令人生鳖。同猪兔鸭食则能损人。同 芥子 食则生恶疮。同 薄荷 食则能杀人。
泻湿 与不同。者。受湿无多。止用甘平轻淡。使水缓渗。如水入土。逐步渗泄。渐渍不骤。泻湿者。受湿既多。其药既须甘淡以利。又须咸寒以泻。则湿始从热解。故曰泻湿。然泻亦须分其脏腑。如湿在肺不泄。宜用 薏苡仁 黑 牵牛 车前子 黄芩 白薇 之类。但薏 苡仁 则治 水肿 湿痹。 疝气 热淋。 黑牵牛 则治香港脚肿满。大 小便 秘。 黄芩 则治 癃闭 肠 。寒热往来。
肾虚而在于火。则当用辛用热。肾虚而在于水。则当用甘用润。至于水火并衰。则药有难兼施。惟取其性温润。与性微温力专入肾者以为之补。则于水火并亏之体。自得温润调摄之宜矣!按 地黄 体润不温。因于火日蒸晒而温。实为补水 温肾 要剂。其药自属不易。然有肝肾虚损。 气血凝滞 。不用 杜仲 牛膝 续断 以通。而偏用 肉桂 阳起石 以燥。风湿内淫。不用 巴戟天 狗脊 以温。
凡病伤于七情者宜补。伤于六淫者宜散宜清。伤于七情者宜补。则补自有轻重之分。先天后天之别。伤于六淫者宜散。则散自有经络之殊。邪气之异。如轻而浅者。其邪止在 皮毛 。尚谓之感。其散不敢过峻。若至次第传变。则邪已在于经。其散似非轻剂可愈。迨至愈传愈深。则邪已入不毛。其邪应从下夺。又非散剂所可愈矣!是以邪之本乎风者。其散必谓之驱。以风善行数变。不驱不足御其奔迅逃窜之
一、本草一书。首宜分其形质气味。次宜辨其经络脏腑。终宜表其证治功能。历观诸书。无不备载。然理道不明。意义不疏。徒将治效彰着。浅学医士。其奚辨焉。况有补不实指。泻不直说。或以隔一隔二以为附会。反借巧说以为虚喝。义虽可通。意难即悟。兹从往昔诸书。细加考订。其有一义未明。一意未达。无不搜剔靡尽。牵引混说。概为删除。俾令真处悉见。断不随声附和。语作影响。以致眩人耳目
(五果)固胃宽肠 栗(专入肾。兼入肠胃)。肾之果也。味咸性温。体重而实。故能入肾而补气。凡人胃气亏损。而见腰脚软弱。并胃气不充。而见 肠鸣 泄泻。服此治无不效。(弘景曰。相传有人患腰脚弱。往栗树下食数升。便能起行。此是补肾之义。)然须风干。连液吞咽为佳。(时珍曰。风干之栗。胜于日曝。而火煨油炒。胜于蒸煮。)作粉为食。胜于菱芡。若使栗不风干。或生 水气 未除。
(瓜菜)清暑热利水道 胡瓜 (专入脾胃大肠)。气味甘寒。服此止能清热利水。别无裨益。故北人坐炕。用此以为席珍。南人值暑。用此以为供蔬。并或咽喉肿痛。用此入药以为吹消。(用老 黄瓜 去子。以 芒硝 填满。阴干为末。每以少许吹之。)枚疮火眼。用此纳硝刮粉以为点搽。汤火伤灼。用此掐碎入瓶取水以为刷敷。水病肚胀。用此连子醋煮空心以为投服。小儿热痢。用此同蜜以为投治。
(鱼)治 痨瘵 血蛊 鳜鱼 (专入脾胃)。即俗所云 桂鱼 者是也。味甘性平小毒。按书言此性最疏利。凡腹内聚有恶血水蛊。服此最属有效。故于痨瘵最宜。昔有邵氏年十八病瘵。累年不愈。偶服 鳜鱼 而痊。非其性最疏利。能治恶血虫蛊之意乎。但此有 刺十二。以应十二月之数。若人误受鲠害。则惟取榄核磨水以解。以鱼最畏 橄榄 故也。尾贴小儿软 疖 佳。胆治骨鲠竹木刺入咽喉。不
毒虽见症于外。而势已传于内。则药又当从内清解。故 解毒 亦为治毒之方所不可缺也。第人仅知 金银花 牛蒡子 甘草 为解毒之品。凡属毒剂。无不概投。讵知毒因心热而成者。则有 黄连 连翘 可解。因于 肺火 而成者。则有 黄芩 可解。因于 肝火 而成者。则有胆草 青黛 蓝子可解。因于 胃火 胃毒而成者。则有 石膏 竹叶 大黄 可解。因于肾火而成者。则有 黄柏 知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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