痹在筋 骨痛 难已,留连皮脉易为功,痹久入脏中虚死,脏实不受复还生。 〖注〗痹在筋骨则受邪深,故痛久难已。痹在皮脉则受邪浅,故易治也。凡痹病日久内传,所合之脏,则为五脏之痹。若其人中虚受邪,则难治多死,其人脏实而不受邪,复还于外,则易治多生。假如久病 皮痹 ,复感于邪,当内传肺而为肺痹,若无胸满而烦喘咳之证,则是脏实不受邪。余脏仿此。
小儿乳后辄呕逆.更兼脉乱无忧虑. 巢氏病源曰.小儿变蒸者.以长血气也.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髋亦冷.上唇头白泡起如死鱼目珠子.微汗出.近者五日而歇.远者八九日乃歇.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无所苦也.变蒸之时.目白睛微赤.黑睛微 白赤 .无所苦.蒸毕自明了矣.先变五日.后蒸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变蒸
欲愈之病目 黄. 仲景曰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内 黄者.此为欲解.必当根据仲景以脉参之. 眼胞忽陷定知亡.耳目口鼻黑色起.入口十死〔七〕(实)难当.赤白黑黄色〔起〕(入)目.更〔兼〕(穿)口鼻有灾殃. 耳目口鼻有黑色起.入于口者必死.病患及健人.黑色若白色起.入目及鼻口.死在二日中.脉经同.扁鹊曰.按明堂察色入门户为凶.不得为吉.所谓门户者.阙庭、肺门户
五脏者,中之守也。中脏盛满,气胜伤恐者,声如从室中言,是中气之湿也。言而微,终日乃复言者,此夺气也。衣被不敛,言语善恶不避亲疏者,此神明之乱也。仓廪不藏,是门户不要也。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五脏者,身之强也。头者精明之府,头倾视深,精神将夺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随,府将坏矣。腰者肾之府,转摇不能,肾将惫矣。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则
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荣未夭,曰今且得汗,待时自已。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其热病气内连 肾。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荣未夭,曰今且得汗,待时自已。与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热病七、八日,脉不躁喘,不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勿肤刺(肤,一作庸)。
凡不病而五行绝者,死; 不病而性变者,死; 不病而暴语妄者,死; 不病而暴不语者,死; 不病而暴喘促者,死; 不病而暴强厥[一作中]者,死; 不病而暴目盲者,死; 不病而暴 耳聋 者,死; 不病而暴痿缓者,死; 不病而暴肿满者,死; 不病而暴大 小便 结者,死; 不病而暴无脉者,死; 不病而暴昏冒如醉者,死。 此皆内气先尽[一作绝]故也。逆者即死,顺者二年无
2。三消便硬若能食,脉大实强尚可医,不食舌白传肿泻,热多舌紫发 痈 疽。 【注】三消,饮水多不能食。若能食大便硬,脉大强实者,为胃实热,下之尚可医也。若不能食,湿多舌白滑者,病久则传变 水肿 泄泻。 热多舌紫干者,病久则发痈疽而死也。
病患目中赤脉。从上下贯瞳仁。一脉一年死。二脉二年死。若脉下者。疗之瘥。面上忽贯上下如脂赤色。从额上下至鼻。黑色出额上。大如指。及连鼻上至肩。又有赤色垂。并为机按赤脉属火。瞳仁属水。赤脉贯瞳。火反乘水。面属阳。阳部赤色。阳胜阴微。额上黑色。阳微阴胜。故多危也。
《 医宗金鉴 》曰∶十不治症∶一颠仆损伤入于肺者;一肩内耳后伤透于内者;一左腋下内者;一肠伤断者;一小腹下伤内者;一伤破阴子者;一老人左股压碎者;一症候繁多者;一血出尽者;一脉不实重者。 《可法良规》云∶若元气虚怯,邪气滋盛,溃烂延上必死;不溃而色黯者,亦死。手足受病,色黑者多死;手足节髀损去者不死。故伤损骨断筋皮尚连者,急剪去之;若肉被伤欲去尚连者,亦剪之
阳病得阴脉者死.阴病得阳脉者生.脉病患不病者死.(名曰行尸)人病脉不病者生.(为内虚尸厥)既有人病而脉不病者.直是息 数脉 与相应者可治也.难经云.然人形病脉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谓息数不应 脉数 也.脉经云.病患得健脉.名曰卧尸.脉诀云.病患脉健不用治.夫人病脉不病者.安有是理.当如难经之说.谓息数不应脉数者是也.人之初病.脉非数则迟.必此等脉可生.若健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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