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妊娠外感风寒,浑身壮热, 眼花 头眩,此因风寒客于肌表,侵人脾胃,伤损营卫,是以憎寒 发热 ,头疼 眼痛 ,甚至心腹烦闷。不可妄投峻剂,只宜 芎苏散 表其寒邪。 按∶妇人 天癸 未行属少阴,天癸已行属厥阴,天癸已绝属太阴。胎产之病,治厥阴者,溯化之源也。故《机要》曰∶胎产病当从厥阴经论,毋犯胃气及上二焦。谓之三禁∶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 小便 是也。汗则痞
凡妊娠二三月,胎动不安者,盖因子宫久虚,气血两弱,不能摄元养胎,致令不安欲堕。急服 安胎饮 以保之。若先经堕过者,可先服 大造丸 ,继服 杜仲丸 ,庶无半产之患。 汤氏云∶半产多在三五七个月,如前次在几个月堕者,后必如期复然。故当追算,前在三个月堕者,即于未堕半月前,先服清热养血固胎之药数帖,以补其虚。五月、七月堕者,亦于未堕半月前,预先服药,方保平安。 此
妊娠忽然心腹刺病,闷绝欲死者,谓之中恶,即俗谓 肠痧是也。盖因血气不和,精神 衰弱 ,邪毒之气得以中之。孕妇病此,亦致损胎。薛氏云∶此症当调补正气为善。用金银藤一味,煎汤饮之。 《济阴纲目》内用散滞汤治之,又煮艾方,治正中恶极妙。 妊娠盛暑时, 中暑 热之毒,其症 发热 而渴,自汗,精神昏愦,四肢倦怠,少气,清暑 和胎饮 主之。 妊娠中湿,或因早行,感雾露之
产后 疟,在初产时绝少,即胎前 久疟 淹缠,产后里气通达,无不霍然。即有半月内外,寒热往来,每日应期而发,或一日二三度,其症类疟,皆由产后气 血虚 损,阳虚作寒,阴虚 发热 ,或昼轻夜重,或日晡发热,或有汗,或头有汗而不及身足。此乃元气虚弱,孤阳绝阴之症。俱宜滋荣益气扶正汤,间服 六味丸 ,以退寒热,如寒热往来, 头痛 无汗,加减 养胃汤 治之;若寒热已久,
妊娠胎逆上逼,重则胀满疼痛,谓之子悬, 紫苏饮 为必用之药。盖因 紫苏饮 为治妊娠胎气不和,浊气举胎上凑,胎热气逆,心胃胀满之症,且此症挟气者居多,宜疏气舒郁,非 紫苏 、 腹皮 、 川芎 、 陈皮 无以流气,非归、芍无以养血,气血既利而胎自降。然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故以 人参 、 甘草 补之。大抵胎气上逆,皆属火旺,急用芩、术、 香附 之类,不可服大寒之药
凡妊娠 经水 ,壅之以养胎,蓄之以为乳,其冲任气虚。不能约制,故 月水 时下,名曰胞漏,血尽子死。然亦有妊娠血盛,月信常来而胎不动。俗呼狗儿胎也。若以漏胎治之,则胎必坠;若不以漏胎治之,其胎未必坠。亦有脉见滑数,而别无风热病,经脉如常,但较前略少,此因胎小,血盛有余而然,俟迟至三、四月外,儿大能饮,经脉自止。又有壮盛孕妇,按月去血点滴,若无 腰酸 胎动,不须
产后暴崩为血脱。 气短 似喘为气脱,妄言妄见为神脱,三症虽有气阳血阴之分,于精散神促无异,比前晕症,治可少缓,亦危症也。若非大药急方频服,失之者多矣。倘误为气实痰火妄治,鲜有不殒生者。若势急,并宜用加参 生化汤 ,补中寓行,免致 血虚 之失。其血脱患崩一症,由冲任已伤,气血未复,或因劳役惊恐,或因 恶露 未尽,固涩太速,以致停留,一旦复行,然经血大来。当审血
产后阴血骤下,阳无所附,孤阳外越,每多 发热 ,此乃阴虚生热,切勿作外感而表散。 生化汤 善能退热,以其内有姜、草,所谓甘温能除大热也。故产后虽有表症,一切风药性升,不可用,恐载血上行,令 人发 晕。且虑重竭其阳,必至汗脱而死,即 佛手散 中川 芎辛散 ,能发汗走泄,亦须临时因症审酌用之。产后阴血既亏,津液自少,况临产劳倦气虚,虚则传化自迟,二肠枯燥,势所必
产后泄泻,不可与杂症同治。大率中气虚弱,传化失职所致,气虚、食积与湿也。气虚宜补,食积宜消,湿宜燥之。然 恶露 未除,又难以骤补、峻消、急燥。当先用 莲子 生化汤 三剂,化旧生新,方中且有 莲子 、 茯苓 补脾利水,兼治其泻,候旧化新生,然后用健脾利水生 化汤 ,或补气,或消食,或化积,或燥湿分利,因证加入对证之药,始无滞涩虚虚之失。至产后旬日外,方可与杂症
妊娠胎逆上逼,重则胀满疼痛,谓之子悬, 紫苏饮 为必用之药。盖因 紫苏饮 为治妊娠胎气不和,浊气举胎上凑,胎热气逆,心胃胀满之症,且此症挟气者居多,宜疏气舒郁,非 紫苏 、 腹皮 、 川芎 、 陈皮 无以流气,非归、芍无以养血,气血既利而胎自降。然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故以 人参 、 甘草 补之。大抵胎气上逆,皆属火旺,急用芩、术、 香附 之类,不可服大寒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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