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的患儿可出现反复 呕吐 ,而引起 营养不良 ,身体虚弱,甚至水、电介质紊乱。
本病为慢性经过,症状时轻时重,治愈后容易复发。 严重者可继发 毛囊炎 及淋巴炎。持久性搔抓摩擦胫部或上背部可引起淀粉物质沉积于真皮,进而分别发展为斑状和苔藓性淀粉样病。
本病有时需与皮肤其他性质的 水肿 相鉴别,如眼睑部 接触性皮炎 ,早期可类似 血管性水肿 ,但不久局部即出现 丘疹 、水疱和 结痂 等多形性皮损。由于昆虫叮咬、刺蜇引起的急性 风团 样反应或继发的 蜂窝织炎 ,除局部肿胀外尚有发红、 发热 和压痛等症状以资鉴别。
鉴别 本病需与以下疾病进行鉴别: 1、膝关节骨内 囊肿 这是以软骨下X线透亮区,出现骨内囊腔变为特征。这种病损好发于中年人,临床症状轻微,无损伤病史,X线往往在长股骨骺部位或扁平骨、关节软骨面下区域出现囊腔变,往往孤立性,囊腔边缘清晰,病损边缘有 硬化 骨,特别是在关节非负重区更为明显。病理特征表现为单房性或多房性囊腔结构,腔内含有白色或黄色胶状物质,边缘有
应注意和糖原贮积性肌病、 僵人综合征 及脊髓性 肌阵挛 鉴别。糖原贮积性肌病肌肉活检显示糖原在肌纤维中大量聚积,僵人综合征表现为肌肉持续强直及痉挛,脊髓性肌 阵挛 常为脊髓节段性分布的肌肉有规律性的抽动。
诊断 诊断需具备以下条件: 1.持续存在进食的先占观念 对食物有种不可抗拒的欲望;难以克制的发作性暴食,病人在短时间内吃进大量食物。 2.病人试图以下列一种或多种手段抵消食物的“发胖”作用 自我引吐;滥用泻药;间断禁食;使用某些药物,如食欲抑制剂、甲状腺素制剂或 利尿 药。当 糖尿病 患者出现 贪食 症时,他们可能会无视自己的胰岛素治疗。 3.精神病理包括对
诊断 需符合以下诊断要点: 1.体重明显减轻 体重保持在至少低于期望值15%以上的水平(或是体重下降或是从未达到期望值),或Quetelets体重指数{即:体重(公斤)/[身高(m)]}为17.5或低于此值。青春期前的病人可以表现为在生长发育期内体重增长达不到预期标准。 2. 体重减轻 是自己造成的 包括 拒食 “发胖食物”及下列一种或多种手段:自我引吐,自
获得性 血管性水肿 最常见于皮肤比较松弛的部位如眼睑、外阴及口唇,亦可见于非疏松部位皮肤如手足肢端。表现为单个或多个突发的皮肤局限性肿胀,边界不清楚。皮肤颜色正常或轻度发红或稍带苍白。触之有弹性发胀的感觉,持续时间数小时到数天而自行消退。消退后亦不留任何痕迹。 风团 常常不出现,自觉症状不痒或有轻度烧灼和不适感,如累及鼻黏膜、咽黏膜、口腔黏膜、喉黏膜时,可引
(l)好发于女性,特别是12~18岁的青春前期或青春早期者。30岁以后发病罕见。 (2)约1/3患者起病前有轻度 肥胖 。 (3)近半数患者起病前有社会心理因素。 (4)故意节制食量为必要症状。进食量远较常人为少,或仅选择低能量食谱。部分病人在病程中不能耐受饥饿,而有阵发性 贪食 。呈少食或禁食和贪食相交替。 (5) 体重减轻 。较以往或常人低25%以上,严
患者对食物存在强烈的、不可抗拒的欲望,不可自制地发作性暴食,在短时间内进食大量食物。发作的时候,患者往往不能控制和限制自己的饮食,于是发生阵发性暴食。有人报道, 贪食 症患者在短时间内可以摄入数量惊人的食物,一次发作可摄入48116千焦耳(11500千卡),一天可摄入209200千焦耳(5万千卡)的能量。进食后,因 恐惧 肥胖 ,又采用诱吐、导泻、禁食、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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