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人之姑、姨、姊、妹及亲戚妇人,年老而子孙不肖,不能供养者,不可不收养。然又须关防,恐其身故之后,其不肖子孙却妄经官司,称其人因饥寒而死,或称其人有遗下囊箧之物。官中受其牒,必为追证,不免有扰。须于生前令白之于众,质之于官,称身外无余物,则免他患。大抵要为高义之事,须令无后患。 「译述」人的姑母、姨母、姐姐、妹妹等女性亲属中,有些年老而子孙又不孝顺,以
「原文」子弟有愚缪贪污者,自不可使之仕宦。古人谓治狱多阴德,子孙当有兴者,谓利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福。今其愚缪,必以狱讼事悉委胥辈,改易事情,庇恶陷善,岂不与阴德相反?古人又谓我多阴谋, 道家 所忌,谓害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祸。今其贪污,必与胥辈同谋,货鬻公事,以 曲 为直,人受其冤无所告诉,岂不谓之阴谋!士大夫试历数乡曲三十年前宦族,今能存者仅有几家?皆前事所
「原文」贤德之人,见族人及外亲子弟之贫,多收于其家,衣食教抚如己子。 而薄俗乃有贪其财产,于其身后,强欲承重,以为某人尝以我为嗣矣。 故高义之事使人病于难行。惟当于平昔别其居处。明其各称。若己嗣未立,或他人之子弟年居己子之长,尤不可不明嫌疑于平昔也。娶妻而有前夫之子,接脚夫而有前妻之子,欲抚养不欲抚养,尤不可不早定,以息他日之争。同入门及不同入门,同居及不同
「原文」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狠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以兴,可不戒哉! 「译述」家中的孩子,决不应当在他们年纪幼小的时候,就为他们订下婚
「原文」养异姓之子,非惟祖先神灵不歆其祀,数世之后,必与同姓通婚姻者,律禁甚严。人多冒之,至启争端。设或人不之告,官不之治,岂可不思理之所在?江西养子,不去其所生之姓,而以所养之姓冠于其上,若复姓者。虽于经律无见,亦知恶其无别如此。同姓之子,昭穆不顺亦不可以为后。鸿雁微物,犹不乱行,人乃不然,至于叔拜侄,于理安乎?况启争端。设不得已,养弟养侄孙以奉祭祀,惟当
「原文」人于子孙,虽见其作事多拂己意,亦不可深憎之。大抵所爱之子孙未必孝,或早夭,而暮年依托及身后葬祭,多是所憎之子孙。其他骨肉皆然。请以他人已验之事观之。 「译述」大凡人对于子孙,虽然有的子孙办事经常违背自己的意愿,但你也不要太憎恨他。有时候,你所喜欢、疼爱的子孙长大了未必就孝顺你,或者年纪不大就夭折了。这样,你晚年所依靠的与能够为你料理身后事的,往往是你
「原文」凡人之子,性行不相远,而有后母者,独不为父所喜。父无正室而有宠婢者亦然。此固父之昵于私爱,然为子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天理久而自协。凡人之妇,性行不相远,而有小姑者独不为舅姑所喜。此固舅姑之爱偏,然为儿妇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尊长久而自悟。或父或舅始终于不察,则为子为妇无可奈何,加敬之外,任之而已。 「译述」大凡人之子,性格品行相去不会遥远。而有了后母之后,
□ 丁(常熟,二十四岁) 劳嗽寒热是百脉空隙,二气久虚所致,纯用填精益髓,犹虑弗能充养肌肉,日见干瘪,病患说医用 沉香 ,声音逐哑(劳嗽大忌香燥。)大凡香气如烟云,先升后降,况诸香皆泄气, 沉香 入少阴肾,疏之泄之,尤为劳怯忌用。 萸肉 山药 建莲 五味 茯神 熟地 炭 芡实 川斛 □ 顾(嘉善,四十八岁) 五六月间,气候温热,地泛潮湿,六气之邪,其时湿热为
「原文」父母于长子多不之爱,而祖父母于长孙常极其爱。此理亦不可晓,岂亦由爱少子而迁及之耶? 「译述」父母亲对于长子来说,感情并不怎么深厚,而祖父母却大多喜欢长孙。这其中的道理仍然不能深刻地明白,难道也是由于喜欢幼子而将爱移于长孙的缘故吗? 「评析」人类的感情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极为奇怪的现象。疼爱孩子是其天性,而当自己的孩子有了孩子之后,他对孙子的爱依然
「原文」大抵富贵之家教子弟读书,固欲其取科第及深究圣贤言行之精微。 然命有穷达,性有昏明,不可责其必到,尤不可因其不到而使之废学。 盖子弟知书,自有所谓无用之用者存焉。史传载故事,文集妙 词 章,与夫阴阳、卜筮、方技、 小说 ,亦有可喜之谈,篇卷浩博,非岁月可竟。 子弟朝夕于其间,自有资益,不暇他务。又必有朋旧业儒者,相与往还谈论,何至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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