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肾不交之初,或梦泄滑精,体倦骨痿, 健忘 怔忡;或心脾少血,肝胆动焰,上冒下厥。 桂,交心肾于顷刻; 归脾丸 内以 龙眼 、 木香 ,甘温辛热之品,直达心脾,主补中而生血,引经文主明下安之义,以 补火 为治。故凡火未至于乘金,补火亦是生土之妙用,而何虑乎温热之不可从治也哉?若夫阴剧阳亢,木火乘时, 心火 肆炎上之令,相火举燎原之焰,肺失降下之权,肾鲜长流
就阳虚成劳之统于脾者言之,约有三种∶曰夺精,曰夺气,曰夺火。气为阳,火者,阳气之则火与气相次俱竭。此夺精之兼火与气也。劳役辛勤太过,渐耗真气。气者,火之属,精之用。气夺,则火与精连类而相失。此夺气之兼火与精也。其夺火者,多从夺精而来,然亦有多服寒药,以致命火 衰弱 , 阳痿 不起者。此三种之治,夺精、夺火主于肾,夺气主于脾。余何为而悉统于脾哉?盖阳虚之症,虽
有劳倦伤血,瘀积胃络,兼受风寒,寒邪迫血,火不能降,以致吐血、衄血,不可以弱症施降,则血自止矣。或问何以辨之?曰∶ 头痛 、 恶寒 、战栗、手足逆冷,而其人素无虚症,如 虚火 上炎,不足之候,身体不瘦,突然而起者是也。
虚劳 发热 ,皆因内伤七情而成。人之饮食起居,一失其节,皆能成伤,不止房劳一端为内伤因醉饱后入房,及忧思劳役,或病饮食失调,暨大喜、大怒、大痛、大泪,严寒酷暑房劳,不能调摄,邪气入内而成注。注之为言住也,外邪深入,连滞停住而不能去也。注不治则内变蒸,蒸失治则 咳嗽 、吐痰、 咳血 ,而病危矣。故夜热、 内热 、虚热,为虚劳之初病,骨蒸、内热、 潮热 ,则虚劳
就阴虚成劳之统于肺者言之,约有数种,曰劳嗽,曰吐血,曰骨蒸,极则成尸疰。其症有兼嗽者;有竟从劳嗽起,而兼吐血者;有竟从吐血起,而兼劳嗽者;有久而成尸疰者;有始终只一症,而或痊或毙者。凡此种种,悉宰于肺治。所以然者,阴虚劳症,虽有五劳、七伤之异名,而要之以肺为极则。故未见骨蒸、劳嗽、吐血者,预宜清金保肺;已见骨蒸、劳嗽、吐血者,急宜清金保肺;曾经骨蒸、劳嗽、吐
每见先天不足之人,得肠红 便血 之症,不肯自认为劳怯,且以为轻病而不治,久久至气血尽中州,元气下陷,客风邪火,流入肠胃,气滞血凝,腐败溃乱,而成土崩河决之势。若不速治,将成大患。治法如何?曰∶不过散其风,燥其湿,,升其陷而已。散风用炒黑 防风 、 荆芥 为主。此二味,生用则能散风于上部,炒用则散风于二肠, 荆芥 尤为要药。宽肠行气以炒 枳壳 为主。止血以炒黑
谚有少无风瘫,老无 痨瘵 之说。故中年以后人,往往有劳嗽、吐血、 咳血 症,不肯自认为怯愈为其相火易衰,色心已淡,性气已灰,怒气少动故也。若二者不戒,死期更促耳。至于治法,则从同也。
往往有人患 呕血 甚多,医者遂认为弱症,误也。此先伤于怒,怒气伤肝,肝脏原有血积于中治呕药中,加 楂肉 先行其瘀,止其吐;后再徐调其他症,自可万全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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