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证限期,近日时医,以为十二日 结痂 之后,便云收功;古传百日内,皆痘科事也。愚有表侄女,于三、四月间出痘,浆行不足,百日内患目,目珠高出眼外,延至次年二月方死,死时面现五色,忽而青而赤而黄而白而黑,盖毒瓦斯遍历五脏,三昼夜而后气绝。至今思之,犹觉惨甚,医者可不慎哉!十二日者,结痂之限也,况结痂之限,亦无定期。儿生三岁以后者,方以十二日为准,若初周以后,只九
妇人病温,与男子同。所异胎前产后,以及 经水 适来适断。大凡胎前病,古人皆以四物加减用之,谓护胎为要,恐来害妊,如热极用 井底泥 ,蓝布浸冷,覆盖腹上等,皆是保护之意。 但亦要看其邪之可解处,用血腻之药不灵,又当审察,不可认板法。然须步步保护 胎元 ,恐病邪陷也。至于产后之法,按方书谓慎用苦寒药,恐伤其已亡之阴也。然亦要辨其邪能从上中解者,稍从症用之亦无妨,
本论以前人信经太过(经谓热病者, 伤寒 之类也。又以《伤寒论》为方法之祖,故前人遂于伤寒法中求温热,中行且犯此病),混六气于一《伤寒论》中,治法悉用辛温,其明者亦自觉不合,而未能自立模范。瑭哀道之不明,人之不得其死,不自揣度而作是书,非与人争名,亦毫无求胜前贤之私心也。至其序论采录处,粗陈大略,未能细详,如暑证中之 大顺散 、 冷香饮 子、 浆水散 之类,俱...
死胎 不下,不可拘执成方而悉用通法,当求其不下之故,参之临时所现之证若何,补偏救弊,而胎自下也。余治一妇,死胎不下二日矣,诊其脉则洪大而芤,问其证则大汗不止,精神恍惚欲脱。余曰∶此心气太虚,不能固胎,不问胎死与否,先固心气,用 救逆汤 加 人参 ,煮三杯,服一杯而汗敛,服二杯而神清气宁,三杯未服而死胎下矣。下后补肝肾之阴,以配心阳之用而愈。若执成方而用平胃、
痘证初起,用药甚难,难者何?预护之为难也。盖痘之放肥,灌浆, 结痂 ,总从见点之初立根基,非深思远虑者不能也。且其情势未曾显张,大约辛凉解肌,芳香透络,化浊 解毒 者,十之七、八;本身气 血虚 寒,用温煦保元者,十之二、三。尤必审定艺之壮弱肥瘦,黑 白青 黄,所偏者何在?所不足者何在?审视体质明白,再看已未见点,所出何苗?参之春夏秋冬,天气寒热燥湿,所病何时
古来着本草者,皆逐论其气味性情,未尝总论夫形体之大纲,生长化收藏之运用,兹特补之。盖芦主生,干与枝叶主长,花主化,子主收,根主藏,木也;草则收藏皆在子。凡干皆升,芦胜于干;凡叶皆散,花胜于叶;凡枝皆走络,须胜于枝;凡根皆降,子胜于根;由芦之升而长而化而收,子则复降而升而化而收矣。此草木各得一太极之理也。 愚之学,实不足以着书,是编之作,补苴罅漏而已。末附二卷...
钱氏制 泻白散 ,方用 桑白皮 、 地骨皮 、 甘草 、 粳米 ,治 肺火 皮肤蒸热,日晡尤甚,喘咳 气急 ,面肿热郁肺逆等证。历来注此方者,只言其功,不知其弊,如李时珍以为泻肺诸方之准绳,虽明如王晋三、叶天士,犹率意用之。愚按此方治热病后与小儿痘后,外感已尽真气不得归元, 咳嗽 上气,身虚热者,甚良;若兼一毫外感,即不可用。如风寒、风温正盛之时,而用 桑皮
温病之与 伤寒 .犹水火冰炭之不相入也.世以治温古无专书.袭治伤寒法治之.以温热之病.辄投以麻桂辛温之剂.抱薪救火是自焚也.或者穷而思变.则又易以 防风 通圣之属.杂苦寒攻下于 温散 之中.不惟苦燥伤阴且有下早 结胸 引邪内陷之患.近世陈三锡别创升降神化散等方.虽知力避辛温.然于初起病在上焦即溷入中下二焦之品.譬之治盗不分良莠一例.剪屠寇虽灭而民亦伤矣.独叶...
温病者,春时之感于风露者也。《素问·金匮真言论》: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温。生气通天论: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阳强不能秘,阴气乃绝,因于露风,乃生寒热,是以冬伤于寒,春必病温。阳强不密,即冬不藏精之义。 四时之气,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木火司乎生长,金水司乎收藏。冬时寒水当令,阳气潜伏,宜顺天时,以藏水精,精藏则相火不泄,肾阳乃秘。若冬不藏精,坎...
世多言寒疫者,究其病状,则憎寒壮热, 头痛 骨节烦疼,虽 发热 而不甚渴,时行则里巷之中,病俱相类,若役使者然;非若温病之不甚头痛 骨痛 而渴甚,故名曰寒疫耳。盖六气寒水司天在泉,或五运寒水太过之岁,或六气中加临之客气为寒水,不论四时,或有是证,其未化热而 恶寒 之时,则用辛温解肌;既化热之后,如风温证者,则用辛凉清热,无二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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