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灸发际,如是患人有发际整齐,根据明堂所说,易取其穴;如是患人,有因疾患后脱落尽发际,或性本额项无发,难凭取穴,今定患人两眉中心,直上三寸为发际,后取大椎直上三寸为发际,以此为准。
凡点灸时,若值阴雾大起,风雪忽降,猛雨炎暑,雷电虹霓,临时且停,候待晴明,即再下火灸。灸时不得伤饱大饥,饮酒大醉,食生硬物。兼忌思虑愁忧,恚怒呼骂,吁嗟叹息,一切不祥,忌之大吉。
舌干口燥,是足少阴肾经受证。假如先起舌干口燥者,本病。已后谵语,大便实者,标病。至阴经则难拘定法,或可温而或可下。阴分直中者,寒证。传经者,热证。是其发前人之所未发也。
头项痛,腰脊强, 发热 恶寒 , 恶心 ,是足太阳膀胱经受证。假如先起恶寒者,本病。已后发热者,标病。若有一毫 头痛 ,恶寒身热,不拘日数多少,便宜发散,自然热退身凉,有何变证?
腹满 自利,津不到咽,手足温者,是足太阴脾经受证。假如先起腹满咽干者,本病。已后身目黄,标病。内有寒热所分,不可混治,临病之际,用在得宜。
烦满囊卷者,是足厥阴肝经受证。假如先起消渴烦满者,本病。已后舌卷囊缩者,标病。亦有寒热两端,不可概作热治。
1、法法: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令而不行,则令不法也。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故曰:“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 2、法法:闻贤而不举,殆。闻善而不索,殆。见能而不使,殆。亲人而不固,殆。同谋而离,殆。危人而不能,殆。废人而复起,殆。可而不为,殆。足而不施,殆。几而不密,殆。...
1、法法: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令而不行,则令不法也。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故曰:“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 2、法法:闻贤而不举,殆。闻善而不索,殆。见能而不使,殆。亲人而不固,殆。同谋而离,殆。危人而不能,殆。废人而复起,殆。可而不为,殆。足而不施,殆。几而不密,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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