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尤怡 朝代:清 年份:公元1729年 徐序 鲍序 卷上 阳气阴气 四气 气相得则和不相得则病 天符岁会 六元正纪 《灵》《素》不同 《素问》传写之误 《甲乙》之误 王注之误 心欲软肾欲坚 三阳在头三阴在手 脾气外绝 劳风 结阳结阴 胃脘痈 肠覃石瘕 肺消 四维相代 四肢不举 折髀 水液浑浊 厥 煎厥 气泄 疟 气痹精少皆能生寒 刺久病 卷中 风寒营卫之
凡因病死者,形体羸瘦,肉色痿黄,口眼多合,腹肚多陷,两眼通黄,两拳微握,发髻解脱,身上或有新旧针灸瘢痕,余无他故,即是因病死。 凡病患求乞在路死者,形体瘦劣,肉色痿黄,口眼合,两手微握,口齿焦黄,唇不着齿。 邪魔 中风 卒死,尸多肥,肉色微黄,口眼合,头髻紧,口内有涎沫,遍身无他故。 卒死,肌肉不陷,口鼻内有涎沫,面色紫赤。盖其人未死时,涎壅于上,气不宣通,
受胎七月,其形已成,食母秽液入儿五脏,至十月满胃脘中;生时口中有不洁,以手拭净则无疾病,以 黄连汁 压之,乃下脐粪及秽液也(云云)。内一脏受秽,乃出疮疹,疮疹未出,五脏皆见病症。初欲病时,先呵欠、烦闷,肝也;时发惊悸,心也;乍凉乍热,手足冷,脾也;面赤,腮颊赤,嗽嚏,肺也;惟肾在脏腑下,不能食秽,故无候也。凡五脏毒,若去归一症,肝则水 ,肺脓 ,心斑,脾疹,
湿有天之湿,雾、露、雨是也,天本乎气,故先伤表之荣卫;水、泥,地之湿也,地本乎形,故先伤皮肉筋骨血脉;酒水、 奶酪 ,饮食之湿也,胃为水谷之海,故先损脾胃;有汗液之湿,亦气也,止感于外;有气之湿,属足太阳所化者也。治天之湿,当同司天法,湿上甚而热者,平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治地之湿,当同在泉法,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饮食之湿
人之阴气,赖胃以养。 胃火 上冲,肝胆之火亦相随助之,肺金之气不能下降,由清道而上冲喉咙,故呃而有声。
诸尸应验而不验;(初覆同)或受差过两时不发;(遇夜不计,下条准此)或不亲临视;或不定要害致死之因;或定而不当,(谓以非理死为病死,因头伤为胁伤之类)各以违制论。即凭验状致罪已出入者,不在自首觉举之例。其事状难明,定而失当者,杖一百。吏人、行人一等科罪。 诸被差验覆,非系经隔日久,而辄称尸坏不验者,坐以应验不验之罪。(淳 详定) 诸验尸,报到过两时不请官者;请
大抵溲血、淋血、 便血 三者,虽前后阴窍所出不同,然于受病不一,故治法分标本一也。其散血、止血之药无下数十品,惟引导佐使各走其乡者小异耳!溺血为热客下焦,本草何仍用 菟丝子 、 肉苁蓉 、 续断 、 鹿角 辈温补壮阳为主?《内经》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东垣谓火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火者,热也。肾气因热而走,亦必用是脏真之药,始可补其虚,以固卫气之散走也。
色艳如 胭脂 ,此血热极之象,较深红而愈恶。必大用 凉血 始转深红,再凉之而淡红矣。
《内经》有脾胃湿土太过,为积饮痞膈与饮积于中者数条,未有痰之名也。至仲景始分饮为四∶一曰 痰饮 ,二曰悬饮,三曰溢饮,四曰支饮。而痰之义始见河间,分五运六气之病,于火淫条下则云∶ 中风 、风癞等病痰涎,因水衰热甚,津液涌溢,聚于胸膈,热燥以为痰涎,初虞世言涎者,乃遍身之脂脉津液。于湿土条下云∶湿气自甚,则为积饮痞膈、中满 霍乱 。又云∶喘嗽之痰,为因外感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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