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朝廷立法,于分析一事非不委 曲 详悉,然有果是窃众营私,却于典卖契中,称系妻财置到,或诡名置产,官中不能尽行根究。又有果是起于贫寒,不因祖父资产自能奋立,营置财业。或虽有祖宗财产,不因于众,别自殖立私财,其同宗之人必求分析。至于经县、经州、经所在官府累十数年,各至破荡而后已。若富者能反思,果是因众成私,不分与贫者,于心岂无所慊!果是自置财产,分与贫者
「原文」遗嘱之文,皆贤明之人为身后之虑。然亦须公平,乃可以保家。如劫于悍妻黠妾,因于后妻爱子中有偏 曲 厚薄,或妄立嗣,或妄逐子,不近人情之事,不可胜数,皆所以兴讼破家也。 「译述」所谓遗嘱,都是有见识的人怕自己百年之后,发生什么争执而生前预写的死后该如何如何处置的文书。但是遗嘱也必须公平,才能使家中免生是非,和睦兴旺。如果因为妻或妾凶狠狡诈,在立遗嘱时对于
「原文」同居父兄子弟,善恶贤否相半,若顽狠刻薄不惜家业之人先死,则其家兴盛未易量也;若慈善长厚勤谨之人先死,则其家不可救矣。谚云:“莫言家未成,成家子未生;莫言家未破,破家子未大。”亦此意也。 「译述」生活在一起的父子兄弟辈中,一般来说,品行好与坏的人各占一半。 倘若那些愚顽不肖刻薄狠毒的人早早死去,那么他那个家庭的兴盛衰荣尚不好下论断;但如果那些慈祥善良,
「原文」同居之人,有不贤者非理相扰,若间或一再,尚可与辩。至于百无一是,且朝夕以此相临,极为难处。同乡及同官亦或有此,当宽其怀抱,以无可奈何处之。 「译述」居住在一起,对于有些品质恶劣总是以无理取闹来扰乱他人的人,如果是一次两次,尚可与他争辩。如果他已经到了一无是处的地步,并且早晚总这样无理取闹,那就很难与他相处了。同乡居住或一同做官也有时会遇到这种无理取闹
「原文」干人有管库者,须常谨其簿书,审见其存。干人有管谷米者,须严其簿书,谨其管钥,兼择谨畏之人,使之看守。干人有贷财本兴贩者,须择其淳厚,爱惜家业,方可付托。盖中产之家,日费之计犹难支吾,况受佣于人,其饥寒之计,岂能周足?中人之性,目见可欲,其心必乱,况下愚之人,见酒食声色之美,安得不动其心?向来财不满其意而充其欲,故内则与骨肉同饥寒,外则视所见如不见。今
...少数人“十年寒窗人不知,一朝高中天下闻”。但也是在饱受世人冷眼之后了,所以从读书人身上最能看出世人的无知与世俗。《 儒林外史 》中描写周进、范进中举前后,反映此种情况最是精绝,范进一事,中学课本选入,大都熟悉。特说周进事。 周进年过六十,却不曾中过学,靠替给人家坐馆,挣几两银子过活。 那日众家请先生吃饭,让中过学的梅玖相公作陪。按理该周进做主位,众人便说:“...
「原文」族人、邻里、亲戚有狡狯子弟,能恃强凌人,损彼益此,富家多用之以为爪牙,且得目前快意。此曹内既奸巧,外常柔顺,子弟责骂狎玩,常能容忍。为子弟者亦爱之。他日家长既没之后,诱子弟为非者皆此等人也。大抵为家长者必自老练,又其智略能驾驭此曹,故得其力。至于子弟,须贤明如其父兄,则可无虑。中材之人鲜不为其鼓惑,以致败家。唐史有言:“妖禽孽狐,当昼则伏息自如,得夜
「原文」嫁女须随家力,不可勉强。然或财产宽余,亦不可视为他人,不以分给。今世固有生男不得力而依托女家,及身后葬祭皆由女子者,岂可谓生女之不如男也!大抵女子之心最为可怜,母家富而夫家贫,则欲得母家之财以与夫家;夫家富而母家贫,则欲得夫家之财以与母家。为父母及夫者,宜怜而稍从之。及其男女嫁娶之后,男家富而女家贫,则欲得男家之财以与女家;女家富而男家贫,则欲得女家
「原文」兄弟子侄同居至于不和,本非大有所争。由其中有一人设心不公,为己稍重,虽是毫末,必独取于众,或众有所分,在己必欲多得。其他心不能平,遂启争端,破荡家产。驯小得而致大患。若知此理,各怀公心,取于私则皆取于私,取于公则皆取于公。众有所分,虽果实之属,直不数十金,亦必均平,则亦何争之有! 「译述」兄弟子侄生活在一起,产生不和睦的原因,本来就不是因为有什么大的
「原文」池塘、陂湖、河埭有众享其溉田之利者,田多之家,当相与率倡,令田主出食,佃人出力,遇冬时筑,令多蓄水。及用水之际,远近高下,分水必均,非止利己,又且利人,其利岂不博哉?今人当修筑之际,靳出食力,及用水之际,奋臂交争,有以锄耰相殴至死者。纵不死,亦至坐狱被刑,岂不可伤!然至此者,皆田主悭吝之罪也。 「译述」池塘、湖泊与河坝当众人享用它灌溉田地的时候,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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