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见《 素问 》卷十三第四十七《 奇病 论》,又见《 甲乙经 》卷八第二。 黄帝问于岐伯曰:病胁下满, 气逆 行,二三岁不已,是为何病?岐伯曰:名曰息积,此不妨于食,不可灸,刺精为引服药,药不能独治也。黄帝曰:善。 胁下满, 肝气 聚也。因于 喘息 ,则气逆行,故气聚积,经二三岁,名曰息积,无妨于食,而不可灸,可以刺□引精并服药,药行不可更刺。 平按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 人迎 候阳”,见《 灵枢 》卷四第十九《四时气篇》。自“刺家不诊”至末,见《 素问 》卷十四第五十五《长刺节论篇》。又自篇首至“必深以留之”,见《 甲乙经 》卷五第一。自“风水肤胀”至“尽取之”,见《甲乙经》卷八第四。自“飧泄”至“热行乃止”,见《甲乙经》卷十一第四。自“温疟”至“五十九刺”,见《甲乙经》卷七第五。自“ 转筋 于阳”至“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 灵枢 》卷一第二《本输篇》,自“肺出 少商 ”以下,散见于《 甲乙经 》卷三第二十四至三十五等篇,惟意义多同,而编次前后,文法繁简有异。自“肺合 大肠 ”至“所合者也”,见《甲乙经》卷一第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 经脉 之所终始, 手之三阴,始之于胸,终于 手指 ;手之三阳,始于手指,终之于头。足之三阳,始起于头,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故令人发为癫疾”,见《 素问 》卷十三第四十七《 奇病 论篇》,又见《 甲乙经 》十一卷第二。自“癫疾始生先不药”至末,见《 灵枢 》卷五第二十二《 癫狂 篇》,《甲乙》见同上。 黄帝问岐伯曰:人生而有病癫疾者,病名为何?安得之?答曰:病名为胎疾,此得之在腹中时,其母有所大惊,气上不下,精气并居,故令人发为颠疾。 人之生也,四月为胎,母为
平按:此篇见《 灵枢 》、《甲乙》同上篇。 项痛不可俛仰,刺足太阳;不可顾,刺手太阳也。 足太阳脉行项,故不可俛仰取之。手太阳脉行项左右,故不得顾取之也。 平按:《甲乙》“项痛”作“头项”。《灵枢》“顾”上有“以”字。 参看 项痛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 灵枢 》卷十第六十五《五音 五味 篇》。自“ 冲脉 任脉 ”至“故须不生”,见《 甲乙经 》卷二第二,惟编次前后稍异。自“黄赤者”至末,见《甲乙经》卷一第十六。 黄帝曰:妇人之毋须者,毋血气乎? 欲明任脉、冲脉之故,因问以起。 岐伯曰:任脉、冲脉,皆起于胞中,上循脊里,为 经络 海。 此经任脉起于胞中,纪络于唇口。 皇甫谧 《 素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 灵枢 》卷十二第八十《大惑论》。又自篇首至“甚者为惑”,见《 甲乙经 》卷十二第四,又自“人之喜忘者”至“故不嗜食也”,见《甲乙》卷十二第一。自“病而不得卧出者”至末,见《甲乙》卷十二第三,惟编次小异。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尝登于清冷之台,中阶而顾,匍匐而前,则惑。余私异之,窃内怪之,狂瞑独视,安心定气,久而不解,独转独眩,被发长跪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 灵枢 》卷二第七《官针篇》,又见《 甲乙经 》卷五第二。 凡刺有五,以应 五脏 。一曰 半刺 ,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毋①令针伤多,如拔发爪②,以取皮气,此肺之应。 凡刺不减一分,今言半刺,当是半分,故以拔发爪,欲令浅刺,多则伤皮气也。 平按:“毋令针伤多”《灵枢》、《甲乙》作“无针伤肉”。“发爪”《灵枢》作“毛状”;“取”上无“
平按:此篇见《 灵枢 》卷五第二十二《 癫狂 篇》,又见《 甲乙经 》卷十第二下篇。 风逆,暴四支肿,身漯漯,唏然时寒,饥则烦,饱则喜变,取手太阴 表里 、足少阴、阳明之经,肉凊取荣①,骨凊取井也。 手太阴为里,手阳明为表,二经主气。肉者土也,荣者火也,火以生土,故取荣温肉也。骨者水也,井者木也,水以生木,以子实母,故取井温骨也。 平按:《灵枢》、《甲乙》“
...络脾主肌,故欲欧身热腹满泄也。足阳明之正,入腹里属胃,故腰痛不用也。 平按:“颜痛心烦”《素问》作“颊痛烦心颜青”,新校正云:“《甲乙》、《太素》云:脾热病者,先头重颜痛。无‘颜青’二字。”与此同。“不用”《素问》、《甲乙》作“不可用俛仰”五字。 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平按:“太阴”,袁刻误作“太阳”。]肺热病者,先淅然起毛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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