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九科即宋代太医局分医学为九科。 【宋九科】 宋代太医局分医学为九科,即:大方脉、风科、小方脉、疮肿兼折伤,眼科、产科、口齿兼咽喉科、针兼灸科、金镞兼书禁科,故称宋九科。
经方派指立方用药的法度比较严谨的一派医家。 【经方派】 《汉书艺文志·方技略方》载有经方十一家,内容包括痹、疝、瘅、风寒热、狂癫、 金疮 、食禁等内、外、妇、儿各科疾病的治疗方法,是一些汉代以前的临床医学着作。后世医家称《 伤寒 论》、《金匮要略》等古典着作中的方剂为经方,其立方用药的法度比较严谨。医家有宗于此而在学术观点上自成一派者为经方派。
法医是古代法庭检验伤死案件的简单记载。 【法医】 《礼记.月令》中有“瞻伤”,“视折”.“审断”等,是古代法庭检验伤死案件的简单记载。五代时的《疑狱集》(公元951年),和凝父子所着,系现存最早的法医着作。宋代有《内恕录(着者佚名),《折狱龟鉴》(郑克着于公元1200年),《棠阴比事》(万荣着于公元1213年)等着作。南宋时采用《检验格目》和《检验正背人形图
下工即古代对医疗技术不高明的医生的称谓。 【下工】 古代对医疗技术不高明的医生的称谓。由于医疗知识水准低,没有掌握防治疾病于未发作的技术,往往等到疾病已经十分明显的时候才能诊断治疗,而且治愈率只有百分之六十。
上工即古代对技术精良的医生的称谓。 【上工】 古代对技术精良的医生的称谓。对能称得上为上工的有一个具体的要求,即在疾病还未发作的时候,或虽已发作而尚未发展以前,能早作诊断和予以防治,而且要求达到百分之九十的治愈率。
书目是记载图书目录的书。 【书目】 是记载图书目录的书。我国医书的书目,如明.殷仲春的《医藏书目》(公元1644年)、清.凌奂的《医学薪传》(公元1892年)等。又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医家类》(公元1782年),清.曹禾的《医学读书志》(公元1892年)等,除记载书目外,还对每种书作简要的评介,并考证作者的生平,书的流传修订等,是为医书的书目提要。
和缓即医和兴医缓二人,均系春秋时期秦国的医官。 【和缓】 即医和兴医缓二人,均系春秋时期秦国的医官。由于其在医学上的成就,后人以“和缓”并称,作为称誉良医的代名词。
疾医相当于现在的内科医生。 【疾医】 《周礼.天官》记载,周代分医学为四科,即“食医”,“疾医”,“疡医”和“兽医”。疾医相当于现在的内科医生。
医案是医生治疗疾病时辨证、立法、处方用药的连续记录。 【医案】 即病案。是医生治疗疾病时辨证、立法、处方用药的连续记录。汉代名医淳于意创造性地记载了自己治疗的二十五例医案,当时称为《诊籍》。包括有患者姓名、地址、职业、病理、辨证、治疗、预后等。后世医家有将自己所治疗的病案记录整理而为个人医案者。也有专门选取古今名家医案汇编成册者,如《名医类案》,《续名医类案
北方人习惯称医生为大夫并沿用到现在。 【大夫】 清以前太医院长官的职位相当于大夫,因此,太医院五品以上的医官都称大夫。北方人习惯称医生为大夫并沿用到现在。见洪迈《容斋三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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