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国战略:强调“内修文德,外治武备”,两者不可偏废。吴起说:“修德废武,以灭其国家”,“恃众好勇,以丧其社稷”。他指出,军事斗争必须以和谐的政治为基础:“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阵;不和于阵,不可以进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又说:“是以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 练兵教战:吴起主张要对士兵“教”、“戒”、“励”:“昔之图国家者
武王婿,名胡满,舜后裔,受封陈,世人称,陈胡公,其子孙,即姓陈,公元前,707,弟杀兄,恒换厉,七年后,恒公儿,杀厉公,侄杀叔,为庄公,位七年,其弟继,号宣公,立长子,为太子。公元前,672,宣宠妃,又生子,为讨好,杀太子,立妃子,为太子。公子完,厉长子,恐祸至,逃离陈。 完至齐,任工正,管百工。讲仁义,且得体,帮助齐,工与器,盖天下,齐恒公,赐田庄,为隐姓
《司马法》 论述的范围极为广泛,基本涉及了军事的各个方面;保存了古代用兵与治兵的原则,包括夏、商、周三代的出师礼仪、兵器、徽章、赏罚、警戒等方面的重要史料。 此外,还有很丰富的哲理思想,很重视战争中精神、物质力量之间的转化和轻与重辨证关系的统一。对于人的因素、士气的作用非常重视。
欲以敌国之民之所不安,正俗所…{欲强长国兵之所短,以}难敌国兵之所长,秏(耗)兵也。欲强多国之所寡,以应敌国之所多,速诎(屈)之兵也。备固,不能难敌之器用,陵兵也。器用不利,敌之备固,莝(挫)兵也。兵不…者也。善陈(阵),知倍(背)乡(向),知地刑(形),而兵数困,不明於国胜、兵胜者也。民…兵不能昌大功,不知会者也。兵失民,不知过者也。兵用力多(而)功少,不
孙子曰:若欲知兵之请(情),弩矢其法也。矢,卒也;弩,将也;发者,主也。 矢,金在前,羽在後,故犀而善走,前〔重而〕後轻,故正而听人。今治卒则後重而前轻,陈(阵)之则辨(辩),趣(趋)之敌则不听,人治卒不法矢也。 弩者,将也。弩张[木秉]柄不正,偏强偏弱而不和,其两洋之送矢也不壹,矢唯(虽)轻重得,前後适,犹不中〔招也〕…□□□将之用心不和,〔阵之前後虽〕得
孙子曰:夫陷(含)齿戴角,前蚤(爪)後锯(距),喜而合,怒而斗,天之道也,不可止也。故无天兵者自为备,圣人之事也。 黄帝作剑,以陈(阵)象之。笄(羿)作弓弩,以埶(势)象之。禹作舟车,以变象之。汤、武作长兵,以权象之。凡此四者,兵之用也。 何以知剑之为〔陈〕(阵)也?旦莫(暮)服之,未必用也。故曰:陈(阵)而不战,剑之为陈(阵)也。剑无封(锋),唯(虽)孟贲
兵问曰:交和而舍,梁(粮)食钧(均)足,人兵敌衡,客主两惧。敌人员(圆)陈(阵)以胥,因以为固,击〔之奈何?曰:〕击此者,三军之众分而为四五,或傅而详(佯)北,而示之惧。皮(彼)见我惧,则遂分而不顾。因以乱毁其固。驷鼓同举,五遂(队)俱傅。五遂(队)俱至,三军同利。此击员(圆)之道也。 交和而舍,敌富我贫,敌众我少,敌强我弱,其来有方,击之奈何?曰:击此者,
郭沫若称:吴起“是中国历史上永不会磨灭的人物”。 周敬评论曰:吴起的天性中有许多中国人的残忍暴戾、刻薄寡恩的成分,但他又有如历代明君,善于对士卒施恩,假仁假义,“爱兵如子”,所以,获得成功;他不愧为大谋略家,既有谋略实践,又有谋略理论,比他略晚的孙膑也是这类谋略巨子。欲评论中国谋略,不能不了解他们。
将失:一曰:失所以往来,可败也。二曰:收乱民而还用之,止北卒而还斗之,无资而有资,可败也。三曰:是非争,谋事辩讼,可败也。四曰:令不行,众不壹,可败也。五曰:下不服,众不为用,可败也。六曰:民苦其师,可败也。七曰:师老,可败也。八曰:师怀,可败也。九曰:兵遁,可败也。十曰:兵〔合〕不〔齐〕,可败也。 十一曰:军数惊,可败也。十二曰:兵道足陷,众苦,可败也。十
《 史记 •孙武吴起列传》 孙武既死,後百馀岁有孙膑。膑生阿鄄之间,膑亦孙武之後世子孙也。孙膑尝与庞涓俱学兵法。庞涓既事魏,得为惠王将军,而自以为能不及孙膑,乃阴使召孙膑。膑至,庞涓恐其贤於己,疾之,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欲隐勿见。 齐使者如梁,孙膑以刑徒阴见,说齐使。齐使以为奇,窃载与之齐。齐将田忌善而客待之。忌数与齐诸公子驰逐重射。孙子见其马足不甚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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