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甘性平。生食过多,动风冷气。熟食过多,不益脾胃,兼难消化。小儿多食,令不长。 芡实 一斗,用 防风 四两煎汤,浸过经久不坏。
味甘性平。其胁鳞一道,从头至尾,无大小皆三十六鳞。阴极则阳复,故能发风动火。同 犬肉 豆藿食,令消渴。同 葵菜 食,害人。天行病后及下痢者、有宿者,俱不可食。风病患食之,贻祸无穷。 服天门冬 、 紫苏 、 龙骨 、 朱砂 人忌食。 鲤脊上两筋及黑血有毒。溪间生者,毒在脑。山上水中生者,不可食。炙鲤勿使烟入目,大损目光,三日内必验。鲤 鱼子 合 猪肝 食,能害
味辛性温,微毒,即 胡荽 。多食伤神 健忘 出汗,有狐臭、口气、 齿、香港脚、 金疮 者,并不可食。久病患食之脚软。同斜蒿食,令人汗臭难瘥,根发痼疾。 凡服一切补药及 白术 、 牡丹皮 者,忌之。勿同 猪肉 食。妊妇食之,令子 难产 。
味有甘、淡、咸之异,性凉。凡 井水 远从地脉来者,为上。如城市人家稠密,沟渠污水杂入井中者,不可用。须煎滚澄清,候碱秽下坠,取上面清水用之。如雨混浊须擂桃 杏仁 ,连汁投入水中搅匀,片时则水清矣。《易》曰∶井泥不食,慎之。凡井以 黑铅 为底,能清水散结,人饮之无疾。入 丹砂 镇之,令人多寿。平旦第一汲为 井华水 ,取天一真气浮于水面,煎滋阴剂及炼丹药用。 阿
味甘性热。反 半夏 、 菖蒲 。同 荞麦 面、 豆酱 食。发痼疾。同醋食,伤人心。同 酪食,害人。热病、疫证、 疟疾 病后食之,复发致危。妊妇食之,令子多热病。头蹄肉味甘性平。 水肿 人食之,百不一愈。冷病患勿多食。妊妇食羊目,令子睛白。血味咸性平。凡猪 羊血 食久,鼻中毛出,昼夜长五寸,渐如绳,痛不可忍,摘去复生。唯用乳石、 砂等分为丸,临卧服十丸,自落也
味辛性热,有毒。多食令人乏气伤血脉。凡有实热喘以嗽及暴赤火眼者,勿食椒。五月食椒,损气伤心,令人多忘。闭口者杀人。中其毒者,用凉水 麻仁 浆解之。 川椒 肉浓皮皱,其子光黑,如人子瞳。他椒子虽黑而无神,土椒子则无光矣。 花椒 性味相同,但力差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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