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果忌梨、藕、橘、柑、柿、 西瓜 ,要停血作痛。 二、食忌冷粉、 绿豆 、冷饭、 荞麦 ,要停血作痛。 三、忌鹅、犬、猪、牛首肉,恐犯诸药,又恐停血块作痛。 四、忌 苋菜 、 生菜 、 苔菜 ,停血痛。 五、忌 沙糖 酒,要损新血。 六、忌独煎 山楂汤 ,损新血。 七、忌多食 胡椒 、艾、酒,行血致崩。 八、忌 生姜 酒,宁波俗弊,发汗行血。 九、忌浓茶汁
一切发物为外症,尤当戒。误犯者,随加 肿溃痛,敛者复烂。医者须嘱咐病家宜先。若小儿痘后犯之,肢体骨节,隐痛漫肿,却如注痰,延绵难效,有发症随死者,有成生理残疾人士,即如牛 羊肉 、鱼、蟹、虾、蚌、鸡、鸭、海味、猪首、 王瓜 、 芥菜 、 芹菜 、 茄子 、番瓜, 扁豆 , 红菜头 、 菠菜 、 芋头 、芫萎、 菌子 、 香蕈 、金针、 赤豆 、 竹笋 、 豆
不少家庭为了烹调方便,夏季也常将食油贮放在厨房内。殊不知,这种贮放食油的方法很不科学。 食油在温度较高的环境中很容易发生变质现象,其最佳保存温度在10℃以下,而一般厨房的温度都较高。夏天,灶旁温度可达40℃,如果食油在这种温度下存放得太久,会散发出一种难闻的气味。人食用了这种变质的食油,不但不易被人体消化,而且容易发生中毒现象。因此,如果家中食油量较大,须贮
一忌梨、藕、橘、柑、桃、李、 杨梅 , 青果 , 山楂 诸瓜果。 二忌冷粥、冷饭、 绿豆 、 荞麦 、冷茶、冷水、凉药等。 三忌鹅、犬、猪、牛、羊首肉,以及难以消化诸物。 四忌 苋菜 、 生菜 、 苔菜 ,以上要停血作痛致病。 五忌 沙糖 、酒及独煎 山楂汤 ,均要损新血。 六忌 菖蒲 、 生姜 及多食 胡椒 、艾、酒并一切大热之物,恐行血致崩。
有术,勿食桃、李及 雀肉 、胡蒜、 青鱼 。 服药有 巴豆 ,勿食 芦笋 羹及 猪肉 。 有 半夏 、 菖蒲 ,勿食 饴糖 及 羊肉 。 有 细辛 ,勿食 生菜 。 有 甘草 ,勿食 菘菜 。 有 藜芦 ,勿食 狸肉 。 有 牡丹 ,勿食生胡蒜。 有 商陆 ,勿食 犬肉 。 有 恒山 ,勿食葱菜。 有 空青 、 朱砂 ,勿食生血物。 有 茯苓 ,勿食诸酢物。
疹本火候,自 发热 至出透之日,未免有口渴烦躁,故多喜食冷物,然食冷虽曰无妨,而生冷始终当忌,即使透表之后,只可以悉尼、 莲藕 、 荸荠 、 柿饼 略食,亦不可恣食,若桃、李、 梅子 、柑、橘、 石榴 、 菱角 ,又在所必忌。
小儿出疹,最嗜辛辣之味,与 热汤 水,盖疹属火候,火蕴于内,得辛辣热物,而痰火暂快,故多喜食,如或因其酷饮,遂以 胡椒 、 茱萸 作汤,或 醇酒 、姜、蒜、韭、薤之类,与食而顺其欲,暂虽快畅,久则痰火益甚,致疹变为紫黑色,或二便闭结,或成血痢肠头露出,或生牙疳,或唇舌破裂,或喉中痰响 ,或五窍出血,或大热不止,致 胃火 益甚,而饮食即吐不能下者,种种恶候,因
经曰∶灸之后,古人忌猪鱼热面,生酒动风冷物, 鸡肉 最毒。而今灸疮不发,用小鸡 鲢鱼 食之而发者,所谓以毒而攻毒,其理亦通,亦宜少用为佳。
(既受孕矣,则当慎之) 如眼前之 鸡子 、 雄鸡 、 糯米 、 生姜 等物,古书皆云宜忌。此家常食物,难以尽戒,但 鸡子 、 糯米 有补益之功,又何必戒?而 鸡肉 同糯米共食,令子生寸白虫。 豆酱 与 藿香 同食,主坠胎。 鳝鱼 同 田鸡 共食,生儿必哑。而田鸡、 虾蟆 为之 虫,与人同形,男女皆不宜食。世间食物颇多,又何必食此虫?且男人食之,精滑少子。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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